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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云计算数据中心一期市政景观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

2017-11-27 来源:江西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抚州云计算数据中心一期市政景观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赣建抚高新招字[2017]第G4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抚州云计算数据中心一期市政景观工程已由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西松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社会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抚州云计算数据中心一期市政景观工程位于抚州市高新区惠泉路以南、园纵四路以西,包括云计算中心一期所有的景观绿化、市政管网工程,总投资约3000万元。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和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的景观绿化、市政管网工程,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独立投标人或投标人联合体同时具备)

3.1资质要求:

①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②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③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

②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投标时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业绩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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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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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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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其它要求:

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为外埠来赣施工单位须办理进赣备案手续。

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递交投标保证金凭证(以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到账凭证为准)。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无特别说明,本招标中投标人均指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次招标只接受以施工单位为牵头人的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两家。

3.8投标联合体各单位之间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公司均不得参与对本工程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 2017   11   24 日 至 2017  12 15日,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zztb.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4.2 报名资料费800元,在投标文件递交时交纳(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12 159:30时整,地点为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抚州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西松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众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抚州市高新区                 联 系 地 址:抚州市赣东大道986号    

联 系 人:  李先生                      联 系 人:        陈女士              

电    话:  0794-7883188              联系电话:       18979457019          

 

 

招投标监管机构签收:

 

经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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