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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县长工实验学校设计

2017-08-08 来源: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

  华容县长工实验学校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容县长工实验学校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已由华容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华发改投审[2017]3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容县教育体育局,建设资金为县财政全额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华容县教育体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的模式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华容县长工实验学校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

  2.2建设地点:华容县;

  2.3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64072.49m 2 ,建筑工程总面积为50274.18 m 2 。其中小学教学楼5674.72m 2 ;中心教学楼7069.50 m 2 ,综合楼、实验楼与图书馆11164.80 m 2 ;食堂4235.27 m 2 ;体育馆6030.96 m 2 ;教师周转房4282.68 m 2 ;连廊2014.18 m 2 ;门卫、钟楼及看台500 m 2 ;地下建筑面积9302.07 m 2 ,建筑基底面积为14103.76 m 2 。建筑密度为23.36%,容积率为0.68,绿地率为35.2%,非机动车位200个,停车位319个(地上69个,地下250个)。本项目中体育馆的最大跨度为36.6米。

  2.4招标范围:建设规模范围内的设计(含勘察)和施工总承包,设计部分包括建设项目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设计服务;施工部分包括项目土石方及基坑支护工程、桩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装修工程,以及电梯、给排水、强弱电、消防等配套设施安装工程,室外道路及绿化、景观、校园文化、安防与信息化管理系统等附属工程。

  2.5 招标控制价:1.7亿元。

  2.6质量标准:

  (1)设计(勘察)部分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2)采购部分(含安装、调试)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3)施工部分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及相关技术标准、验收规定,分阶段一次性验收合格。

  2.7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

  2.8工期要求:本项目总承包工期300个日历天(前270天完成设计、建筑工程,后30天完成室外及配套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3 类似工程业绩

  3.3.1施工业绩:近3年内(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承担过合同面积不小于15000平方米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按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中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计算,应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和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

  3.3.2设计业绩:近3年内(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承担过合同面积1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按合同协议签订时间计算,须提供合同协议书。

  3.4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4.1拟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拟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任本次投标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须满足湘建建[2015]57号文件标准,具体配备如下: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合格证书)、质量员2人;

  3.4.2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4.3投标人还需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和设计负责人的近六个月(即2017年1月至2017年6月)社保证明原件;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证书证明文件或提供官方查询网址。省外企业应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证书证明文件。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1如投标人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可组成不超过 2(含)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

  3.5.2联合体需提供联合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牵头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为项目总负责人。

  3.5.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5.4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6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1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按照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高检发预字2013〔2〕号文、华检发【2014】12号文的要求,企业及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都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被责令停业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属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6) 违反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以现金方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中午12时。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5.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7年8月8日~2017年8月14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30,节假日休息)携带以下原件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岳阳市岳阳大道223号通海大楼九楼)现场报名。(1)单位介绍信原件(若为联合体投标,只需牵头方提供);(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若为联合体投标,只需牵头方提供);(3)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或提供可清晰扫描二维码的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新证;(5)银行开户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只需牵头方提供);(6)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原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设计负责人注册建筑师证书原件及上述人员近六个月(即2017年1月至2017年6月)社保证明;(7)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的规定进行配置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资格证件原件,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报名后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随意更改),且提供连续六个月(即2017年1月至2017年6月)社保证明及其查询网站,且无在建项目;(8)省外企业还需提供入湘登记证原件或已备案登记并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公示, 以实际查询为准;(9)省外企业提供关键岗位人员证书真实性证明;(10)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证明;(11)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12)类似工程业绩;(13)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

  以上的资料、证件、证明应当真实、完整、有效且原件与复印件必须一致,否则,恕不受理。关键岗位人员证书原件在报名时留存代理机构。招标人将随时对以上资料、证件、证明进行核查,若招标人在核查时或必要的调查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相应报名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罚。以上资料按照顺序胶装二套留存代理公司。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报名时现场缴纳,售后不退。

  5.3澄清答疑采书面澄清方式。

  6. 资格审查方式

  6.1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参照国家有关部委发布的《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和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管理暂行规定》(湘建监督〔2017〕76号)的通知,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8日 上午9 时00分;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应开标室(具体见当日开标显示屏)(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湖南省价格市场大楼)。

  7.3 未按照招标公告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4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

  8. 投标经济补偿

  招标人对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人均不作任何投标经济补偿,其投标费用自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开标活动在华容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和华容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的监督下进行。

  11.其它要求

  11.1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经核查如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取消投标资格,并记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11.2中标单位必须按岳发改(2012)367号《关于印发(岳阳市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暨指纹考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实行指纹考勤管理制度,并实行押证管理。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容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华容县

  联 系 人:王老师       舒老师

  电    话:13973044573  1380840563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大道223号通海大楼九楼

  联 系 人:沈先生

  电    话:0730-8358618  0731-84518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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