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项目动态/详细
null

赣州市南康区红四军唐江整训旧址和唐江红一军团会议旧址维修工程

2017-07-24 来源:江西赣州招标投标网
 
赣州市南康区红四军唐江整训旧址和唐江红一军团会议旧址维修工程答疑NO.2
 
 
赣州市南康区红四军唐江整训旧址和唐江红一军团会议旧址维修工程答疑NO.2
 
1、赣州市南康区红四军唐江整训旧址和唐江红一军团会议旧址维修工程-第一、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及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第二、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省级及以上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项目负责人证书或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责任工程师证书;第三、(5)根据赣建办〔2017〕14 号文规定,外埠来赣单位应在开标时提供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要求办理网上信息登记成功的网上截图或有效地投标备案手续材料原件和江西省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备案材料复印件; 综上所述要求,无法满足单项备案,登记成功截图和有效的投标备案手续材料原件是否可以使用江西省建筑业协会备案收据原件作为凭证?
答:不可以,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2、招标文件“招标人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中第10条(5)根据赣建办〔2017〕14 号文规定,外埠来赣单位应在开标时提供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要求办理网上信息登记成功的网上截图或有效地投标备案手续材料原件和江西省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备案材料复印件;根据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规定,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需办理信息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该条规定是否可以理解为:外埠来赣单位应在开标时提供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要求办理网上信息登记成功的网上截图(登记状态为“正常登记”)和江西省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备案材料复印件(外省具有相关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单位入赣备案书复印件)?
     答:是。
3、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即为投标单位承诺、投标承诺书、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一览表?如是则未提供纳税承诺书,是否统一提供纳税承诺书?
答:招标文件12.1.1说明事项第十点 (10)条中格式详见附件一。
4、招标文件“招标人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中“注:资格标评审时需提供上述证书或材料原件,根据赣建招[2016]7号文件,资质证书只需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其中《投标资格送审表》只需在资格标中提供电子件,不需另提供件)”何意?
答:本工程只需在开标时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补充通知:
    1、本项目投标人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其中资格标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商务标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2、本项目含暂列金额13.48万元。
    3、本项目工程款进度的支付“按形象进度款支付工程款,经发包人和监理审核确认支付已完成合格工程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累计支付工程款不超过工程总价款的80%,余款待工程竣工办理结算表经财政审计后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留5%作为质量保修金,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若无工程质量问题则一次性无息返还。保修期间,如承包人在接到通知48小时内未派维修人员,发包人可另行选定其他维修人员实施维修,由此产生的维修结算无需经承包人认定,可由发包人直接在质保金内扣除。”变更为“按形象进度支付工程款,完成工程总量的 50%时,付已完合格工程价款的7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至工程总价款的80%,工程办理结算审计后一个月内付至工程总价款的97%,并返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剩余3%作为质量保修金。满两年无质量问题退还质量保证金(不计息)。”
    4、本项目上传的工程量清单说明有误,内容详见附件二。
 
 
                                     赣州市南康区博物馆
                                        2017年7月21日
 
 
 
附件一
投标单位承诺
 
本投标单位承诺:在南康区承担建设工程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工程排污费必须在南康辖区的医保局、社保局、就业局、公积金中心、环保局、保险公司缴纳,结算时按南康辖区的医保局、社保局、就业局、公积金中心、环保局、保险公司开具的该中标工程工期范围内相关票据的原件,由业主单位签署证明意见后在批准预算范围内据实支付;原件只能计算一次,计算完成后,原件由主审工程结算的财政或审计部门加盖已核报印章;上述需缴纳的规费仅作结算依据,不得作为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如未缴纳上述规费,由在工程决算时予以删除。
 
 
                             投 标 人(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投  标  承  诺  书
 
(招标人名称 ) :                
   本投标人已详细阅读了 (工程名称)工程招标文件,自愿参加上述工程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本投标人自愿在     个日历天内按照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要求完成施工任务,按时竣工验收并向招标人移交工程。工程质量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省、赣州市(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公平竞争,保证不串标、不围标、不买标、不卖标、不出借资质和违法分包。否则,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
    3、服从《招标议程安排》,遵守招标有关会议现场纪律。否则,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
    4、接受招标文件实质性��求,否则,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
    5、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诚实守信,保证所提供的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是本企业合同在岗人员且其证书真实有效。若评标过程中查出有虚假和不诚实信用行为的,同意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被没收投标担保,若中标之后查出有虚假,同意废除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担保。
    6、投诉与被投诉:保证不恶意投诉他人,如投诉他人,经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查实与投诉事项不符或投诉事项没有违法、违规时,愿意承担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及相关单位进行投诉调查、核实等所需的一切费用,并且在缴清该费用后,方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如被他人投诉,经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查实其投诉事项属实,将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愿意承担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及相关单位进行投诉调查、核实等所需的一切费用,同意从其投标保证金中扣除。不论是投诉还是被投诉,在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未作出处理决定之前,同意暂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7、保证投标文件不存在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
    8、保证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并商签施工合同。否则,同意接受招标人违约处罚并被没收投标担保。
    9、保证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履行保修责任。否则,同意接受招标人对投标人违诺处罚并被没收履约担保。
    10、保证中标之后不转包、不用挂靠施工队伍,若分包将征得招标人同意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若出现企业被责令停业、企业财产或账户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的情形之一的,自愿放弃中标的权利。
    11、保证中标之后按投标文件的承诺向招标项目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否则,同意接受违约处罚并被没收履约担保。
    12、保证中标之后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开展工作,服从建设单位驻现场代表及现场监理人员的监督管理。
    13、保证按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的原则处理造价调整事宜,不发生签署施工合同之后恶意提高造价的行为。
    14、按照康府办字[2016]107 号关于印发《南康区政府投资重大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考勤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本工程中标企业(1)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专职安全员每月在施工现场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 22 天, 并按合同约定进行电子考勤。(2)项目负责人无正当理由缺岗的,每缺岗一天扣除施工单位履约保证金2000元,施工员、质检员、专职安全员每人缺岗一天扣除施工单位履约保证金1000元。 (3)建设单位应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班子管理人员电子考勤点,通过人脸生物特征识别技术,对项目技术管理人员实施电子考勤,并对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专职安全员实行百分制管理。设定以上人员每人初始分值100分,每缺勤一次扣除2分;该项目结束后,对项目技术管理人员累计扣分统计。扣除分数达40分以上, 则由相应的行政监督部门将该人列入南康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技术人员“黑名单” 。被列入“黑名单”的人员5年内不得在南康区担任工程管理和技术岗位(4)建设单位在项目审计结算时,根据考勤登记情况计算施工单位违约金,并在支付工程款时扣减违约金,同时开具违约金收款收据。
    15、保证中标后在合同约定造价、工期内,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
本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限内,将受招标文件的约束并全面履行本投标文件的承诺,如未履行承诺,自愿接受将我公司不诚信行为公示在赣州招标投标网,列入“黑名单”,二年内不进入赣州建筑市场,并按合同约定进行经济处罚。
 
       
                     投 标 人(法人章) :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      
                    年  月  日
 
 
 
 
 
 
 
 
 
 
 
 
 
 
 
 
纳税承诺书
 
为履行纳税义务,支持南康区经济社会发展,本投标单位承诺:承建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中标(合同)价款_____________ 元,该项目实现的建筑业所有税收,及时足额向南康区税务部门申报缴纳。
 
               投标人(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财务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施工单位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一览表
序号
姓 名
岗位证书类别
岗位证书号码
身份证号
1
 
项目经理
 
 
2
 
施工员
 
 
3
 
质检员
 
 
4
 
专职安全员
 
 
5
 
安全员
 
 
                                                                                             
                                                                                                          年   月   日

附件二
红四军唐江整训旧址维修工程
工程量清单说明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瑞金革命旧址群-红四军唐江整训旧址维修工程,施工现场、交通运输情况及自然地理条件由投标人自行现场勘察。
二、工程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计算范围):详施工图纸。
三、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2013年《江西省建筑(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
3、《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GYD―602―95,土建分册、古建分册(明、清)。
4、《江西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
5、《江西省房屋修缮工程费用定额》2000年。
6、招标文件、施工图纸。
7、根据江西省建设厅发布的《关于转发〈关于发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的通知》(赣建计[2008]33号)及其它相关文件的规定,不计工程定额测定费。
8、根据《关于调整建筑、装饰等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的通知》(赣建价[2013]5号)人工费调整,建筑、安装、市政、市政设施养护维修、房修和园林绿化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调整为60元/工日,装饰、仿古建筑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调整为73元/工日。
9、根据《关于执行调整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通知的实施意见》(赣建价[2013]11号)及其它相关文件的规定,机械人工按60元/工日调整。
10、根据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贯彻执行《关于实施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后调整全省建设工程现行计价规则和依据的通知》(赣建价[2016]9号)文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11、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公布取消20项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赣财综[2012]5号)文件的规定,不计上级行业管理费。
四、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特殊要求:
1、工程质量要求为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材料质量的约定:以下主要材料品牌、质量相当下表规定:
序号
名  称
品 牌 系 列
1
钢筋
南钢、新钢、萍钢等同档次品牌
2
水泥
南方、海螺、万年青等同档次品牌
以上材料在采购进场前,施工单位必须提供业主满意的样品,业主根据经审定的材料预算价格选择符合本工程要求的材料,施工单位必须按业主确认的材料采购。如无法采购上表要求材料时则由中标人采购经业主确认的档次价格相当的品牌材料。如若施工单位未按此采购材料,将视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          投标人必须自行现场踏勘,充分考虑临近建筑物的安全与保护、场内外运土石方及场内建筑垃圾清理、现场等各种情况,结算时不再对其相关的措施项目进行签证和增加任何费用。
2.投标人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中所涵盖的工程内容及本清单描述的工程内容所需费用进行综合报价。
3.本工程对索引图集的工程量清单子项,投标人必须按完成工程子项及图集所包括内容所需费用进行综合报价。
4.招标人负责委托检测机构和支付相应的费用,中标人承担由于其自身原因造成的重新检查、检测、验收等引起的所有费用。
5、本清单中措施项目费是指完成各单位工程所需的措施费用。
6、本清单中未注明的单位均按照毫米计算。
 
 
 
 
 
 
红一军团会议旧址维修工程
工程量清单说明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红一军团会议旧址维修工程,施工现场、交通运输情况及自然地理条件由投标人自行现场勘察。
二、工程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计算范围):详施工图纸。
三、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2013年《江西省建筑(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
3、《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GYD―602―95,土建分册、古建分册(明、清)。
4、《江西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
5、《江西省房屋修缮工程费用定额》2000年。
6、招标文件、施工图纸。
7、根据江西省建设厅发布的《关于转发〈关于发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的通知》(赣建计[2008]33号)及其它相关文件的规定,不计工程定额测定费。
8、根据《关于调整建筑、装饰等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的通知》(赣建价[2013]5号)人工费调整,建筑、安装、市政、市政设施养护维修、房修和园林绿化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调整为60元/工日,装饰、仿古建筑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调整为73元/工日。
9、根据《关于执行调整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通知的实施意见》(赣建价[2013]11号)及其它相关文件的规定,机械人工按60元/工日调整。
10、根据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贯彻执行《关于实施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后调整全省建设工程现行计价规则和依据的通知》(赣建价[2016]9号)文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11、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公布取消20项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赣财综[2012]5号)文件的规定,不计上级行业管理费。
四、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特殊要求:
1、工程质量要求为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材料质量的约定:以下主要材料品牌、质量相当下表规定:
序号
名  称
品 牌 系 列
1
钢筋
南钢、新钢、萍钢等同档次品牌
2
水泥
南方、海螺、万年青等同档次品牌
以上材料在采购进场前,施工单位必须提供业主满意的样品,业主根据经审定的材料预算价格选择符合本工程要求的材料,施工单位必须按业主确认的材料采购。如无法采购上表要求材料时则由中标人采购经业主确认的档次价格相当的品牌材料。如若施工单位未按此采购材料,将视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2.          投标人必须自行现场踏勘,充分考虑临近建筑物的安全与保护、场内外运土石方及场内建筑垃圾清理、现场等各种情况,结算时不再对其相关的措施项目进行签证和增加任何费用。
2.投标人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中所涵盖的工程内容及本清单描述的工程内容所需费用进行综合报价。
3.本工程对索引图集的工程量清单子项,投标人必须按完成工程子项及图集所包括内容所需费用进行综合报价。
4.招标人负责委托检测机构和支付相应的费用,中标人承担由于其自身原因造成的重新检查、检测、验收等引起的所有费用。
5. 墙体灌浆、夯土墙砌筑、木柱嵌补、檩条嵌补、倚墙门楼维修等费用清单列入暂列金中,结算时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6、本清单中措施项目费是指完成各单位工程所需的措施费用。
7、本清单中未注明的单位均按照毫米计算。
8、未尽事宜详图纸设计。
 
 
 
录入时间:2017-7-21 17:24:55
赣州市招标投标中心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等。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
IP访问量今日:1911 昨日:4830 日平均:2593.072 最高:6924 访问日期:2017-6-27
技术支持:赣州科睿特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中心报障电话:0797-8390819  赣ICP备09001674号
中心常年法律顾问:江西红土地律师事务所 邱奇勇、张立勋律师 法律电话:0797-8222195
null
null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项目

同地区同项目性质项目

同地区推荐项目

同地区其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