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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医学校区明道楼局部维修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2017-04-18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央标讯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兰州大学医学校区明道楼局部维修改造工程
品目 工程/建筑物施工/市政公共设施用房施工/施工和维修用房施工
采购单位 兰州大学
行政区域 甘肃省 公告时间 2017年04月18日 09:1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4月18日 09:04至2017年04月24日 17:04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自行从兰州大学招标管理办公室主页招标公告链接网址下载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17年05月11日 09:30
开标地点 兰州大学盘旋路校区贵勤楼516A室
预算金额 ¥6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邓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0931-8912213
采购单位 兰州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 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邓老师0931-8912213
代理机构名称 兰州大学
代理机构地址 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孙老师0931-8912932
附件:
附件1 LZU-2017-2005-XS-GK兰州大学医学校区明道楼局部维修改造工程招标文件.doc

  兰州大学受兰州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兰州大学医学校区明道楼局部维修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兰州大学医学校区明道楼局部维修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 LZU-2017-2005-XS-GK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931-891221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兰州大学

  地址: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

  联系方式:邓老师0931-891221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兰州大学

  代理机构联系人:孙老师0931-8912932

  代理机构地址: 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 投标人须符合本次招标的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单位资质要求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2)投标单位建造师须有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资质;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3)报名时须提交投标人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近两月内出具的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4月18日 09:04 至 2017年04月24日 17:04(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自行从兰州大学招标管理办公室主页招标公告链接网址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行从兰州大学招标管理办公室主页招标公告链接网址下载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05月1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 2017年05月1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兰州大学盘旋路校区贵勤楼516A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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