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辽宁省农业经济学校新校园建设项目已由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辽发改社会 [2011]1334 号文件,项目业主为辽宁省农业经济学校,建设资金来自学校老校区置换和学校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下的体育场看台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辽宁省农业经济学校体育场看台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海洋大街东、金山大街南、海华街西、柳江街北。
2.3 计划工期: 3个月(具体工期根据建设单位实际情况安排调整)。
2.4 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2.5 质量标准:国家标准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相关专业国家注册建造师二级或以上。
3.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3具有符合规定的BBB级及以上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一年)。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如你方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往本项目的建造师资格证明(国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以上全部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以便招标单位留存)到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兴路典逸心洲小区55-157号),并购买招标文件和其它相关资料。时间为2017年4月12日至2017年4月17日,每天8:00 时至 16 :00时。
4.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7年5月 2 日9时30分,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开标时间为2017年5月2日9时30分,开标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省农业经济学校
联系人:颜主任
电 话:0416-4161474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绿景湾
联系人:佟爽
电 话:0416-3727777
传 真:0416-3895678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