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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洋研究院临时办公楼实验室建设项目

2017-01-03 来源:浙江宁波中基国际招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经宁波市财政局批准,现就宁波海洋研究院临时办公楼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CBNB-20171013G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 采购预算
实验室建设 1批 详见招标文件 60万元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1月1日至 2017年1月9日(法定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11:00 ;下午13:30-16:00 。

  2.发售地点: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前台  李小姐,0574-88090098。

  3.售价:招标文件每套4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注: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

  4.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的资料:

  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的联系方式(包括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20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17年1月20日16:0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汇票(电汇)、支票(仅限于使用宁波大市区范围内的银行开具的支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帐户。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1月22 日14:0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鄞州区委党校(宁波市鄞州区鄞州大道东段777号,鄞州区委党校教学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1月22日14:00(北京时间)在宁波市鄞州区委党校(宁波市鄞州区鄞州大道东段777号,鄞州区委党校教学楼)公开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宁波海洋研究院

  地址:宁波江北区风华路818号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574-87600084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王鸯鸯、李艳;

  联系电话:0574-88090157、87423685  传真:0574-87425386

  十一、投标人应予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被确定中标,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与本次投标相关的款项汇入以下帐户: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东门支行

  帐号: 31010122000005488

  户名: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注:根据税总发【2016】75号文件第十八条之规定,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提供开票资料,内容包括:

  1、 购买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

  2、 纳税人识别号;

  3、 地址电话;

  4、 开户银行及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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