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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县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

2016-11-23 来源:福建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将乐县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 已由 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将发改投[2009] 54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将乐县档案局 ,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招标人为将乐县档案局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将乐县团部A地块(水南镇滨河南路) ;

  2.2.         工程建设规模:将乐县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 建筑面积6380平方米,建筑高度:26.95米,6层框架结构。项目总预算约15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内容以 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以将乐县政府投资审计中心审 后控制价为准( 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2016年11 月2 日17:00前),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公布 )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6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6.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

  3.8.    其他要求:

  (1) 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2) 投标企业须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无不良记录。经检察机关查询有行贿记录的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无需提供)

  (3) 福建省外建筑企业应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闽建办筑[2015]13文的规定完成信息登记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 省外信息登记系统 所登记的信息为准,否则其投标将予以拒绝。

  (4) 根据闽建建[2014]42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建造师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或市政工程投标。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 电子招投标和纸质招投标并行,并以纸质标评审为准。电子招投标执行的文件为:明政务【2012】67号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10 26 日至 2016 11 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 9 30 17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必须用已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录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om)进行网上报名,并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三明版)7.4.1.03 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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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    投标人购买纸质标书,请于2016 10   26 日至2016 11   1 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每天9 00 分至11 00 分,  15 30 分至17 30 分,前往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医院正对面社保二层)或鸿福市场三楼(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4.4.    招标图纸另外出售,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汇达并解入指定账户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贰拾玖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采用①现金形式;②银行保函形式;③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④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8日9时30分 ,提交地点为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县医院正对面社保二层);网上投标操作见帮助文档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若有疑问,可向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18065792873、0512-58173200、400-850-3300;

  7.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3.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由该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各一份] 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签到并提交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二副)及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备用投标文件应刻录到光盘或者存放到U盘中,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项目经理与委托人可为同一人)。解密投标文件时未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的视为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试运行期间,评标工作按照先评审纸质投标文件,再评审电子投标文件的程序进行,并以纸质投标文件的评标结果为准。

  中标人必须在公示期间必须到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信息核验。若中标人提供的信息弄虚作假,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com)、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将乐县档案局  ;

  地  址:将乐县古镛镇百花社区前进路11号

  电  话:  0598-2296368      传 真:        ;

  联系人:   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三八路4号1#楼二层

  电  话: 13626002003       传 真:        ;

  电子邮件: 385650487@qq.com ;

  联系人:  小胡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乐支行

  帐户名称: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3500 1647 8070 5250 8651-2001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将乐县医院正对面社保大厦二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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