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回县桃洪东路(广电大厦~九龙路)改造工程已由隆回县发展和改革局隆发改审社[2016]10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隆回桃洪东路(广电大厦~九龙路)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隆回县桃洪镇
2.3 规模:改造工程含两段,总长约1022.65米;其中规划道路四起于九龙路至县卫生局环岛交叉口,全长约255.655米,宽32米,桃洪东路段起于县卫生局环岛交叉口,往东到九龙路交叉口处,全长约767米,宽42米,破除旧水泥混凝土路面,重新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总投资约3000万元
2.4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规定执行
2.7 招标范围:路面工程、土石方工程、排水工程、特殊路基处理工程、路基工程、交通标志线工程及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 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为本企业职工并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为:施工员1名、安全员1名、质量员1名;
3.5 项目负责人和其它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本投标单位购买了近3个月的养老保险(2016年3月-2016年8月期间的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并执行邵建发【2013】118号文件。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29日16:00时止。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6年9月9日~2016年9月29日16: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隆回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lhjgz.net)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图纸等其他资料400元,售后不退。文件资料费在领取图纸等资料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隆回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lhjgz.net)上发布。
6.4投标人应自行在隆回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lhjgz.net)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9月30日9时00分,地点为隆回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http://www.bidding.hunan.gov.cn/)、隆回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lhjgz.net/)上发布。
9.行政监督
10.1投标人于2016年9月9日至2016年9月13日 (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法定节假日不休息)到隆回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隆回县桃洪镇新建街176号)领取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并交纳资料费,逾期不予办理,投标人领取资料时,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持公告期内的单位介绍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有效法定代表身份证明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分别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场,并提交如下证件资料: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提交新版资质证书复印件视同为提交原件);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不需提供);⑤银行基本开户许可证;⑥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⑦拟任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施工员、质量员岗位证书;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⑧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二代有效身份证,上述资料①②③④⑤⑥⑦⑧项均需提供原件备查,①②③④⑤⑥⑦⑧项还需提供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指派人员到场并提交相应资料或提供资料弄虚作假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10.2招标人将对投标人关键岗位人员在建情况进行核查,如有在建情况,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10.3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招投标整个过程中不得更换,否则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10.4投标人必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料真实,否则一经查实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招 标 人: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隆回县桃洪镇
联 系 人:范先生
电 话:1527391295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华盛世纪新城25栋201#
联 系 人:周女士 13973980702 陈先生 18397686012
电 话(传真):0739—8898889(8898899) 电 话: 0731-85135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