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郎剑片区停车场建设项目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招字(工程)2016-03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共发改投资【2016】9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青海省青海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青海湖景区二郎剑片区;
2.2建筑规模:建设总面积为31446.00平方米,新建停车位697个及相关附属设施,挡土墙475米,排水明沟950米;
2.3计划工期:同施工工期;
2.4招标内容:工程监理;
2.5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定代表人及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独立履约能力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没有依法被责令停业;
3.3截止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前三年内无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不良行为记录;
3.4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5 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备中级工程师职称,提供资格证书及注册执业证书材料复印件(市政工程专业,含有效相关记录);
3.6 专业监理工程师须提供有效的相关工程专业资格证明及中级职称证书;
3.7 监理人员提供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或见证员等证书(含有效相关记录);
3.8 外省企业需提供入青备案证明;
3.9出具检察机关开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 投标人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2日至2016年9月6日(含法定节假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西宁市海湖新区海晏路延伸段88号中门11楼(玉树小区西邻)报名。
4.2报名资料提供
各潜在投标人报名时,拟派总监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上一年度或近半年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原件)及上述第3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述的资料,现场报名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且胶装成册(原件必须与复印件一致,必须按要求装订提供,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经济信息网》和《青海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海省青海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海晏路延伸段88号中门11楼(玉树小区西邻)
报名及购买文件联系人:罗女士
电话/传真:0971-6263199
帐户名: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分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国银行西宁市海湖新区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105034082015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