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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公寓楼工程项目施工

2016-08-23 来源:河南招标采购网

招标编号: HNZB2015N43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公寓楼工程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中牟县绿博文化产业园区西北部,郑开大道以北,人文路以东

2.2项目概况:工程总建筑面积为15000平方米,包括三栋地上11层、地下一层的公寓楼以及地下车库

2.3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工程概算:4000万元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计划工期:540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201211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不含在建工程且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万平方米,以竣工报告为准);

3.5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壹级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自201211以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不含在建工程且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万平方米,以竣工报告为准)、项目经理在本工程投标及施工期间,不得承担其他项目工作且不得随意更换(投标人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章以及项目经理签字);

3.6项目所拟主要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工程技术职称,3年以上从事过类似项目的工作经历(自取得中级工程技术职称之日计算)

3.7项目经理、主要技术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务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明细;

3.8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应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出具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出时间同日或之后);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报名要求

    报名时要求法人授权委托人携本人身份证到场报名,并请委托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须有委托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注明:法定代表人办公电话及移动电话),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原件、中级职称证书原件,拟派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劳务合同原件、项目经理在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原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内容应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出具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出时间同日或之后)、项目经理自201211以来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原件一份(不含在建工程且总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加盖公章和法人章以及项目经理签字的承诺书原件一份(承诺项目经理在本工程投标及施工期间,不得承担其他项目工作且不得随意更换),以上证件要求原件的报名时必须提供原件,未要求提供原件的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以上所有资料留加盖公章打孔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68222016826,上午800时到1200时,下午1500时到1800时(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6.2招标文件的获取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319室(郑州市纬四路13号)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纬四路13

    编:450003

联 系 人:黄先生             话:0371-65944811

                                                        

 

 

 

 2016 年8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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