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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海支行本部营业用房标准化装修改造工程

2016-08-18 来源:江苏东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海支行本部营业用房标准化装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海支行本部营业用房标准化装修改造工程已经东海县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海支行,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东海支行本部营业用房标准化装修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东海县利民西路

 

2.工程规模:  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海支行本部营业用房进行装修改造,装修面积2057平方米,建设期限4个月。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3207221603310101-BD-001 东海支行本部营业用房标准化装修改造工程 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海支行本部营业用房进行装修改造,装修面积2057平方米,建设期限4个月 100 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东海支行本部营业用房标准化装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海支行的东海支行本部营业用房标准化装修改造工程已经由    东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东海支行本部营业用房标准化装修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东海支行本部营业用房标准化装修改造工程
2.2 标段编号:3207221603310101-BD-001
2.3 工程地点:东海县牛山镇利民西路128号
2.4 工程规模:工程合同估算价约300万元
2.5 工期:10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业主的书面开工令为准)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2.8本工程招标范围为:东海支行本部营业用房标准化装修改造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 申请人需要满足的资质类别及等级为:企业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4.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4.3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4 其他条件: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本工程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必须满足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资质证书或营业执照颁发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 投标企业:企业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含)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5.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已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的,承包人可以凭发包人及其现场负责人发出的停工通知、项目所在地工程质量或者安全或者市场管理机构核实的停工证明(具体部门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向原合同备案部门办理解除项目负责人锁定的备案事宜;实行监理的,停工通知还应当由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解除项目负责人锁定的备案事宜办理完毕后,企业可以选派被解除锁定的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停工的工程项目恢复施工,被解除锁定的原项目负责人无未完工程任务的,可以恢复担任该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有未完工程任务的,承包人应当选派与原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相当的其他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并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有不低于原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的人员而不选派的,属于严重不履行合同的行为。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5】12号、苏清办【2005】32号、苏清办【2005】37号、苏清办【2006】13 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09】21号、苏清办【2010】13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苏清办【2013】10号、苏清办【2014】5号、苏清办【2015】9号、连清欠办【2010】4号、连清办【2011】9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4】16号文、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6】7号等。
(2)非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
外省投标人执行 “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
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1】110号”文件。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执行。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格式详见附件)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具体要求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岗位证书(有效期内)、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包括2016年5月至2016年7月),同时以上原件扫描件必须录入诚信库。
(5)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6】3号文。
(6)不得存在的情形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c、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d、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e、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
(7)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8)本工程采用一般计税方法,执行苏建价【2016】154号文。
5、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
按苏建规字(2013)4号文中的方法一或方法二确定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减1分,低于基准价1%的,扣减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采用方法一还是方法二进行评标由抽取出的投标人代表在开标时随机抽取。
     方法一:当有效投标单位家数 ≥ 10家,去掉其中的 2 个最高价和 2 个最低价;当7家≤有效投标单位<10家, 去掉其中的 1 个最高价和 1 个最低价)的算术平均值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或抽签确定)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95%、96%、97%、98%)。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1、K1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Q1的取值为65%、70%、75%、80%、85%,Q2=1-Q1;
K1的取值为95%、96%、97%、98%;
K2的取值为88%。
说明:
1、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作无效标处理。
2、评标委员会不应当因为投标文件的部分项目存在不能成立的过低的投标价格而认定投标文件无效。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3、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4、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6、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6.1 请申请人于2016年 8 月17日至2016年8月22日之间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lygztb.gov.cn)购买招标文件获得投标资格,逾时不再办理。
6.2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7、其他
7.1、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7.2本工程实行法定代表人面谈,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8、注意事项:
(1)投标人除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外,必须在投标准备期内及时制作网上投标文件。投标人可自备投标文件光盘,必须使用专用投标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为母本且文件后缀名一致备份在投标文件光盘中(必须采用njstf格式,无需加密),备份完成后务必检查光盘里面的文件是否能正常打开以及文件内容是否正确完整。
(2)开标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开标时请携带网络投标CA密码锁和投标文件光盘(若有)。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及时递交网络投标CA密码锁及投标文件光盘(若有),开标结束后退还密码锁,未及时上传网络投标文件并递交网络投标CA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3)开标时工作人员按唱标顺序依次用各投标人CA锁对各网络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不含未按时上传)的以投标文件光盘在现场导入进行替代,投标文件光盘导入也不成功的作无效标处理。
   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或者使用应急开标、评标系统导入未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活动。
(4)电子标书制作:
1)投标人采用国泰新点的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的,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务必到QQ群:242454657或http://www.lygztb.gov.cn/LYGNET_HY/login.aspx下载新点投标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工具使用问题可联系国泰新点黄贵松15896100880
2)投标人采用广联达的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的,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务必到QQ群:148252693或 http://115.28.33.52/G2/anonymous-index-file!anonymousFileDownLoad.do下载最新版本的广联达投标制作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投标过程中有软件问题请联系广联达软件公司:
郑磊:13812332568    刘书丹:18651253807
提醒:投标人可在软件公司指导下刻录并打开自己刻录的光盘,检查是否能打开及内容是否完整。
      注: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及广联达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最后携带相关原件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C座一楼)进行诚信库审核,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518-85868193
江苏CA 总部(南京) 025-96010  孙莉莉  18005133017
江苏翔晟 徐小波13585204543 杭云飞13851527446
国泰新点 李仕龙18360702913 黄桂松 15896100880
广联达软件 连云港郑磊13812332568 刘书丹18651253807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海支行
地址:东海县牛山镇利民西路128号
联系人:李本辉
电话:13675286298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永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朝阳东路36号凤凰国际大厦12楼
联系人:郭工
电话:0518-85110091

 
四、 公告                
 

1.公告时间:   2016年08月17日2016年08月22日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 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  2016年08月17日2016年08月22日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六、 其他说明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海支行 招标代理机构: 连云港永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东海县牛山镇利民东路19号 地 址: 连云港市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2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郭加旺
  电 话:   电 话: 0518-85110091
  传 真:   传 真: 0518-85110100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305642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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