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北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办公楼改造项目已由海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北发改【2016】4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北州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现委托陕西希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通过建设单位自筹资金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海北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院内
(2)招标内容:原办公楼改造2444平方米。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内容 |
发包内容 |
计划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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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段 |
原办公楼改造2444平方米 |
开工时期:2016年6月03日 结束时期:2016年10月30日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3.4 其他要求: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完成过类似工程。
3.6 省外企业还需提供有效的《青海省省外进青建筑企业备案手册》或《省外进青建筑业企业报告登记证书》。
3.7 投标单位需提供单位人员养老保险。
3.8 拒绝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5月04日至2016年05月08日,每日上午8:30到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到16:30(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5月08日下午16:00),在海北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窗口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图纸另行收费,售后不退。
4.3备注: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省外企业还需提供有效的《青海省省外进青建筑企业备案手册》或《省外进青建筑业企业报告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投标单位与其签署的劳动合同及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投标人类似已完成工程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施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表和项目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的原件)
(8)项目经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9)投标单位需提供企业及企业法人“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原件及复印件;
(10)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证件及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鲜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 青海省招标投标网(qhzbtb.qhwszwdt.gov.cn)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 青海省经济信息网(www.qhei.gov.cn)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北州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人:韩先生
电话:13897011966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希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报名地址:海北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报名窗口
联 系 人:刘桂玲
电 话:0970-8647495、970-8647496
2016年5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