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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分公司办公楼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2016-03-31 来源: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苏捷诚车载电子信息工程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办公楼装修工程 由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长高新管发计【2009】4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江苏捷诚车载电子信息工程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江苏捷诚车载电子信息工程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办公楼装修工程

  2.2  建设地点:长沙市高新区  

  2.3  建设规模:投资约400万,建筑面积约7500平方米。

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  工期要求90日历日;

2.6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2.7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8  招标范围:江苏捷诚车载电子信息工程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办公楼装修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2.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企业须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外省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投标人近三年内(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必须承担过一个或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和建筑面积不少于7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装饰工程业绩(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资料原件)。

   3.3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4.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 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并由投标人提供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的承诺,本项目不接受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负责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

   3.4.2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无在建工程。

   3.4.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建筑工程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

 3.4.4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3.4.5企业施工项目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应由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任命,并以投标人名义下发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明确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证件编号(或注册执业编号)、岗位名称等;

  3.4.6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5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和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201512月至 2016 2月(开标前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6国家、省、市及高新区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在高新区范围内参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企业和项目经理不得参加该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或提供不齐全或审查不合格的,由评标委员会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为不合格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轮评审。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本项目评标采用《长沙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评标办法》(长住建发[2014]259号)中规定的 “最低投标价法” 。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前审。

5.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5.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省外企业须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报名并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格式自拟)及本人身份证原件;省内企业须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报名并携带建造师证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5.2、报名时间:从2016年331日至2016年44日;上午9:30-11:30,下午15:00-17:00止(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逾期不予办理;

5.3、报名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9号10号窗口(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报名咨询电话:王先生13755117577;

5.4、报名时各投标人根据资格要求,自行提供相应资料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另外授权委托人务必在2016年4月5日上午12:00之前递交一套加盖公章的彩色影印件到长沙高新区管委会C302办公室。

5.5、所有证件的审核结果,最终以资格前审的审查结果为准。

 6.资格审查要求

 6.1资格前审时到场人员要求:

   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资料及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到现场参加基本资格审查。

  6.2基本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的资料(或证书)原件要求:

  6.2.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6.2.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6.2.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2.4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保证金进帐单;

   6.2.5建造师注册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2.6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

   6.2.7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证书(安全员同时提供专职安全员C证)及以投标人名义下发的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任命文件;

   6.2.8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和授权委托代理人的2015年12月至2016年2月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6.2.9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的承诺;

   6.2.10投标人的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6.2.11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资料);

   6.2.12外省企业须提供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外省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6.2.13省外企业的关键岗位人员证书真实性证明、无在建证明等证明文件。

   6.3保证金转账凭证,需提供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加盖原油章的银行转账单原件。

  注:以上所有资料(或证书),基本资格审查时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彩色影印件,彩色影印件一套装订成册,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资格审查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入围方式

资格前审程序:

7.1、资格审查,合格即入围;

7.2、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地点: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时间:集中资格审查时间为2016年45日14:30时(北京时间);

7.3、资格审查人员(投标人)到场核查由招标人进行验证、由行政监委及项目监委进行现场监督。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出席。

注:1、报名单位所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若资格审查时或通过审查后发现报名单位有弄虚作假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已经入围的将取消入围资格,并按规定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和拟任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资格审查,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

注:1)法定代表人若因住院不能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提供三甲(含)以上等级医院出具的正式住院证明原件。

  2)法定代表人若因出国不能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出国机票复印件和护照(含签证页)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8.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采用预交投标保证金形式,按以下要求办理:

8.1投标保证金将作为资格前审合格的必要条件

8.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万元整。

8.3、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8.4、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8.5、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并在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8.6、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8.7、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8.8、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8.9、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9.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资格审查合格单位凭入围通知书至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另行通知。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

11.招  

江苏捷诚车载电子信息工程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电话:0731-82956062

联系人:魏先生

1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东风路123号

电话(传真):0731-84514358/84510448

联系人:王先生 

 13.本项目行政监管

长沙高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8995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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