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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韵澜庭小区一、二期建设项目二标段设计

2016-03-17 来源:辽宁省招标标管理

  招标代码:04272016120017 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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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水韵澜庭小区一、二期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盘锦辽东湾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辽宁省盘锦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辽东湾经发备【2015】50号、辽东湾经发备【2015】5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盘锦辽滨鑫诚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水韵澜庭小区一、二期建设项目二标段设计(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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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环岛路西、河畔北路北

  2.2合同估算价为  270   万元。

  2.3招标范围:高层、地下车库工程设计。

  2.4工期要求: 2016 年 4 月 16日开工至 2016 年 5 月 15 日竣工,计划工期 30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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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及具有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的项目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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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3 月 16 日至 2016 年 3 月 20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 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5.4 万元递交到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汇出)。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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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 2016 年 3 月 21 日至 2016 年 3月 25 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02:00 时至 05:0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现场购买,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或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人民币), 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 100元/本,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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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11 日 9 时3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会议室 (名称及地址)。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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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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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盘锦辽滨鑫诚开发 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盘锦公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辽滨沿海经济区   地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红盾小区1-56-577-1A
联 系 人:陈德利   联 系 人: 王经理
电 话: 0427-3400926   电 话: 0427-2810499

  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开 户 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

  账 号:425010100100007091

  行 号:309232015217

  联 系 人:高 原

  联系电话:0427-2835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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