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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工程监理

2016-02-22 来源: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

 

招标公告

    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已由湘发改投资[2011]1476号、益发改投[2011]320号、益发改招核[2015]A33号文核准建设。招标人为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工程监理

2、监理达到的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为25607.5�O(其中地上21107.5 �O、地下4500�O)土建主体工程(见设计内容与清单),总投资约3573万元。监理服务费38.5万元。

 4、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准备期、施工阶段、竣工结算期、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设备安装监理等。

5、资金来源:中央投资与地方财政配套。

6、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的监理。7、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承诺: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3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中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2、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注册类别为建筑工程等相关专业,年龄不超过65周岁,具有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同一城市同时担任不超过二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严禁挂靠。

3、关键岗位监理人员按湘建建[2015]57文件规定,本项目应配备总监1人,专监2人、监理员1人,专监和监理员无在监项目。

本省企业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省外企业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拟任监理员应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岗位证书,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4、湖南省以外的投标人必须取得入湘登记证并且由法定代表人到现场开标。

5、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存在违法行为,未被行政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投标保证金: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申请人,须在2016  3     10    09:00  前以银行转账形式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壹万  元,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并注明项目名称,以到账时间为准(北京时间)。

2、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开户银行及账号:

户名称:益阳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益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源分理处(简称:益阳农商行资源分理处)

银行账号:8703 1230 0095 7687 1012

3、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需到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填写保证金缴纳通知单并换取收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有意参加该项目的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为拟任本项目总监)持身份证原件及下列有效证件报名:单位有效介绍信、授权委托书、总监理工程师及项目关键人员缴费正常最近半年社保证明、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入湘登记证(外省企业)、拟派总监注册证书及职称证、关键监理岗位人员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上述资料均为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2份)于2016 2   19  日至2016   2   25  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到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益阳市金山南路66号)报名,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发售。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6   3    10   09      00  分,地点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本项目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本人;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

、本项目行政监管: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益阳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投诉与处理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第六十一条,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依法处理责任人。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投诉处理的有关名词解释:投标人:是指投标截止前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其他利害关系人: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或招标人允许的分包人。第二十二条……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第四十四条……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承诺书中增加以下内容:“非我单位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依法投诉,请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七条,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益阳市高新区龙洲南路268号

联系人及电话:丁先生(1387534828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益阳市资阳区迎春南路176号

联系人及电话:姚多18207372672(0737-4318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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