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市龙文区朝阳镇流岗村民委员会-办公综合楼,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集解决,招标人为漳州市龙文区朝阳镇流岗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漳州市龙文区朝阳镇流岗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漳州市龙文区朝阳镇流岗村民委员会-办公综合楼预算审核价为1879304.24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漳州市龙文区朝阳镇流岗村民委员会-办公综合楼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预算审核价或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招标文件以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5天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文件为准。
2.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本工程的质量应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已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级(含)以上建筑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3.3.投标人具备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要求;
3.5.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已按闽建筑[2013]30号文、闽建〔2013〕5号及漳建工[2013]135号文要求办理入闽备案手续;
3.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有效的临时建造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注:拟派驻本工程的建造师(项目经理)若为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闽建筑函[2014]6号相关规定;
3.8.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15%),本工程发包价为1606722元。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6.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的方式(转账单上需注明投标项目全称、用途及投标单位名称);
账户名称: 漳州市龙文区朝阳镇流岗村民委员会
开户行: 9080 2160 3001 0990 190209
账号:漳州农商行西边支行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漳州招标采购网、龙文区政府网、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漳州市龙文区朝阳镇流岗村公告栏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区朝阳镇流岗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860868816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城国际1幢2单元1108室
联系人:小王、小沈 电话:0596-2165516,传真:0596-2166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