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项目动态/详细

海丰县特殊教育学校(二期)项目建设工程

2015-12-23 来源:深圳建设网
工程名称: 海丰县特殊教育学校(二期)项目建设工程设计项目
招标文件
获取时间:
 
具体信息:
项目名称海丰县特殊教育学校(二期)项目建设工程设计项目
批复文号海发改【2015】55号
批复单位海丰县发展和改革局
招 标 人海丰县梅陇镇中心小学
项目所在地区汕尾市
项目资金来源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勘察/设计
公告内容
海丰县特殊教育学校(二期)项目建设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海丰县特殊教育学校(二期)项目建设工程经海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2015】55号核准招标,项目业主为海丰县梅陇镇中心小学,建设资金来自省拨专项补助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况:海丰县特殊教育学校(二期)项目建设工程位于海丰县城西10公里大液桥北面和324国道西面,在海丰锡矿大液河畔,海丰县特殊教育学校(二期)项目总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及给排水、供电、消防安全等配套,其中:教学楼2260平方米,综合楼、康复楼2000平方米,宿舍楼3240平方米,行政教学办公楼1260平方米,风雨廊240平方米;项目工程建安造价约1842万元;设计费约56万元。
1.2 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估算,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设计服务与技术指导。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设计资质及以上资质。
2.2 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筑师。
2.3 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2.4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形式。
3.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3.1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请于2015年11月26日至2015年12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下同)到海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地址:海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二楼)报名。
3.2 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资料:(1)企业介绍信;(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委托的被委托人应为该项目负责人,并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4)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复印件需加盖注册执业章)及身份证复印件。(注:以上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原件报名时备查(身份证复印件除外);办理本次投标事宜人员为法人或该项目负责人。)
3.3根据《关于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汕检发预字【2011】第13号文的要求,招标人将对参加该项目报名投标的投标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查询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5年11月26日至2015年12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海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地址:海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二楼)发售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null
null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项目

同地区同项目性质项目

同地区推荐项目

同地区其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