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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县火田镇莆中村村部办公楼工程

2015-10-15 来源:福建漳州市建设局
云霄县火田镇莆中村村部办公楼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霄县火田镇莆中村村部办公楼工程,项目业主为云霄县火田镇莆中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城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云霄县火田镇莆中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97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总投资约97万元;详见施工图,预算清单等(答疑纪要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5天前发出的澄清或修改)。
2.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和经年检合格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且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法人代表和安全员应持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和C证。
3.4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已按闽建筑【2013】30号文、闽建【2013】5号文及漳建工【2013】135号文要求办理入闽备案手续(提供备案受理部门审核通过且在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网站予以公布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若有疑问,将对相关资料进行查询复核)
3.5、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形。
3.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要求
3.8、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10日至2015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城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路江滨花园1幢C座2504号招标代理部)办理相关招标资料,逾期不予受理,若需邮购,请自行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10%≤K≤11.99%。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参加投标单位应缴纳保证金18000元,以现金形式缴纳。参加投标单位拒不提供的,视为自行放弃投标资格,未中标单位,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由代理单位退还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ㄍ侗杲刂故奔洌�:201510211000分,提交地点为云霄县火田镇镇政府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漳州建设信息网发布、云霄县火田镇政府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霄县火田镇莆中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88059053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城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路江滨花园沿江1号楼C幢2504号
联系人:小曾
联系电话:0596-2862209  18850217195
传真:0596-2862209
 
备注: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交购买标书凭证等相关资料,否则代理单位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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