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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泰县文体中心科技馆二次装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2015-10-08 来源:福建漳州市建设局
长泰县文体中心科技馆二次装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泰县文体中心科技馆二次装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已由长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泰发改批【2013】237号文、泰发改批【2013】315号文核准,项目业主为福建富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城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长泰县环城西路东侧。
2.2.建设规模:科技馆总建筑四层,本次设计范围为二层至四层,展览面积约5324平方米。总投资约3500万元。
2.3.设计周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提交经优化调整的方案设计文件,方案设计文件定稿后20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送审稿,审查通过后 5日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初步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20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审查通过后5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正式稿。在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查期间,中标人须密切配合,及时修改设计文件。
2.4.施工工期:150日历天。
2.5.设计、施工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及修正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图编制等]、施工、竣工验收、工程资料归档等工程内容和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工作。
2.6.设计、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装饰、智能化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空调末端、视频和音频系统、弱电、多媒体系统集成的采购及安装(含查询系统、投影演示系统、专业灯光及音响系统、中央控制系统)、互动软件开发、平面设计制作等确保各个场馆各项功能使用的全部内容;
2.7.质量要求
2.7.1工程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2.7.2工程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1000万元或以上;
3.2.投标人具备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工程一级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或建筑装饰专项工程设计甲级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3.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备有效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工程师(含)或中级以上室内设计师,且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4.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5.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2010年9月1日至今)施工完成过一项合同价不少于2000万元且建筑面积3000�O(含)以上的展览展示装修布展项目业绩,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博物馆、科技馆、规划馆、展示馆等均可),(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并提交原件核对)。
3.6.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3.7.福建省外的投标人中标后应按住建局要求办理驻漳备案手续。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投标人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0.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0   8  日至2015年  10  13 日(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出)(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①长泰县人和南路行政服务中心九楼(联系人:黄女士0596-8338209)②长泰县人和南路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二楼标书发售处购取招标资料(招标文件、面积示意图、主体建筑图)招标文件每份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5.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元);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 10 29  17 00 分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可按以下任一方式提交):
①单项工程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方式办理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汇达指定账户,汇款地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写明投标人、投标项目名称;
②年度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已按《漳行政[2012]19号》文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缴纳投标保证金。
③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根据闽建筑[2014]33号文《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单项工程交存投标保证金。
 6.4  投标保证金帐户:
帐户名称:长泰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长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董溪头信用社
帐    号:9080 7150 1001 0000 0001 64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  10 30 
 8 30 分。
    7.2.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长泰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长泰县武安镇人和南路建设局大楼9楼)。
7.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费用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以35000000元×(1-承诺的下浮率)为计算基数,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的40%计取,根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该费用计入投标价中。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www.zzbidding.com)、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www.zzjs.gov.cn)、长泰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ctxzfwzx.changtai.gov.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富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泰县解放路65号
联系人:小卢       联系电话:0596-832768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城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泰县武安镇文昌西路65号401室
联 系 人:小林        联系电话:05968335186
传真:0596-8335186    邮箱:194778132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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