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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天心区政务服务中心、国税办税厅装修改造工程

2015-09-24 来源: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市天心区政务服务中心、国税办税厅装修改造工程施工已由长沙市天心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天发改【2015】29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市天心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①建设地点:位于天心区;

  ②建设规模:项目拟对天怡大酒店改造为区政务服务中心及国税办税大厅,改造面积11000平米,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工程、墙地面改造、天棚吊顶、水电改造、空调安装及弱电工程等,计划投资1630万元(具体以招标控制价为准)。

  ③招标范围:长沙市天心区政务服务中心、国税办税厅装修改造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③计划工期:90(日历天);

  ④质量标准:合格;

  ⑤保修要求:按照建设部2000年80号令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评标办法:按照长沙市建设委员会长住建发〔2014〕259号文的综合评估法Ⅰ执行,其中投标报价评审按附表6(1)规定的评审计分标准进行评审。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一级资质,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拟任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且无在建工程;

  4.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按湘建建【2015】57 号文严格执行,本项目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所有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

  6.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及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本企业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即2015年7月-2015年9月);

  7.省外企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省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及近三年市场行为、质量、安全以及农民工工资兑付情况的证明,同时还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本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8.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处理,具体入库程序请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未涉及的投标人信息,则以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料为准。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拾壹万元整(¥210000.00元);

  2.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含)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3.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投标人获取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户

  3.1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3.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交纳,其名称应予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交纳。

  3.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3.4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4.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7、招标文件的获取:

  ①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23 日至2015 10 25 日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

  8、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①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5年 9月27 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发布,敬请留意。

  9、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①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6日上午9:00时整;

  ②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10、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天心区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监管单位:长沙市天心区建设局

  长沙市天心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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