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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新建指挥中心房间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5-08-17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日期:2015-08-14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的委托,就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新建指挥中心房间改造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接受具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投标。

  一、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新建指挥中心房间改造项目

  二、招标人: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

  联系人:刘婷婷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新华北路163号

  电话:69542623

  三、招标内容

  财政预算资金:人民币壹佰零壹万柒仟捌佰肆拾玖元整(RMB1017849.00元)。

  采购用途:自用

  简要技术要求:新建指挥中心房间改造,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电        话:67164376       

  传        真:67173666

  五、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应为受聘于投标人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含临时)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安全“B”本) (如外地企业参与投标需提交有效的《北京市建筑企业档案管理手册》复印件,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证书(含临时));

  4、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5、凡受托为本次招标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7、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招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8月17日至2015年8月21日

  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403室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普仁医院北侧)

  招标文件售价:RMB200元/本,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9月7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八、项目联系人:和佳乐、李瑞珅

  联系方式:67164376

  九、招标公告期限:2015年8月17日至2015年8月21日

  凡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3、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5、 项目经理应为受聘于投标人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含临时)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质证书,且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安全“B”本) (如外地企业参与投标需提交有效的《北京市建筑企业档案管理手册》复印件,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证书(含临时))(复印件);

  6、 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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