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金鹰大厦前广场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已由湘发改社会[2013]1676、湘发改社会[2014]31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南广播电视台,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1 项目名称:金鹰大厦前广场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金鹰影视文化城金鹰大厦前广场。
2.3 规 模: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00亩,总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项目为集停车、交通、人防等功能于一体的下沉式广场,拟建地下三层,地面为城市花园式广场。项目总投资约80000万元。
2.4 工期要求:项目总工期为 548 日历天(其中365日历天内车库投入使用)。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第80号令要求进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金鹰大厦前广场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包括土石方及基坑支护工程、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北侧地下人行通道、消防工程、空调工程、电梯工程、强电工程、弱电工程、给排水工程、人防工程、二次装修工程、园林景观工程及泛光照明工程等)。具体内容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 家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下(含9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4.2 资格审查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资格审查办法中第九条第二款的“确定评审计分由高至低排序的前九家合格投标人为入围投标人”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I)”。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资格审查文件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天17:00(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7.2 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7.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8.1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8.2 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或未按招标公告7.1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9.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时间为:
9.2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的,开标时间为: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同时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招标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1-88950169。
招 标 人:湖南广播电视台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劳动中路58号京电大厦8楼
联 系 人:聂灿 李伟
电 话:0731-82252111
传 真:0731-8443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