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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阳县急救中心卫生监督大楼项目施工

2015-07-20 来源: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祁阳县急救中心卫生监督大楼项目已由祁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祁发改基字【2014】0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祁阳县卫生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永州市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祁阳县急救中心卫生监督大楼项目。 2.2 建设地点:祁阳县银岭路。 2.3 规 模:面积5010.83m2,建筑高度21.55m, 项目总投资约690万元。 2.4 工期要求: 24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规定执行。 2.7 招标范围:建筑、装修、安装及附属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贰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按湘建建[2010]109号文的规定配备。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近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及查询网址),未提供查询网址的或查询不到的一律视为无效投标,且无在建工程(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中标企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规定常驻现场对工程施工进行全程管理,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一经发现由招标人按相关规定执行。) 3.4 近三年内(以发出招标公告时间为准)无行贿犯罪行为,以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证明为准;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Ⅰ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交纳方式为: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 止时间为: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报名时间:2015年7月20日至2015年7月24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时(法定节假日休息); 6.2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建造师)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施工员、质量员具有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拟任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均需提供第二代身份证和最近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并提供查询网址和密码、省外企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必须提供有效的湖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并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该工程建造师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等有效证明文件原件及一套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到祁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为400元/套,售后不退;   6.3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发送至报名单位的联系邮箱中; 修改内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发送至报名单位的联系邮箱中。  6.4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将疑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永州市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邮 箱:284309297@qq.com),招标人当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发送至报名单位的联系邮箱中,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5 年8 月10 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祁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室(祁阳县浯溪街道办事处灯塔路县政务中心三楼) 。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同时到场参加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祁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电话:0746- 3219318 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祁阳县卫生局 联 系 人: 李先生联系电话:13574680935 招标代理机构:永州市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赵女士 电 话: 13517466092 0746-8370666(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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