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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和怡阳光酒店项目

2015-06-01 来源:辽宁大连市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公告

  1、大连和怡阳光酒店项目电力工程施工已由大高发改批[2015] 5号文批准建设,筹资方式为财政,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该项目大连和怡阳光酒店项目电力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新建箱式开关站及变电所(双回路供电)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本工程建设地点在:高新区黄浦路、七贤路。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 年6月23日 13时30分。

  3、开、竣工时间:拟2015年6月27日开工,2015年7月26日竣工。计划工期:30日历天。

  4、开标地点:大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3楼;

  5、合同估算价:900万元,投标保证金:18万元。

  6、投标人资格要求:①.独立法人单位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电力承装四级及以上资质。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③. 无处罚期内不良行为记录,④.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能够通过IC卡认证的项目经理(建造师)。⑤.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7、投标人报名要求:

  投标单位需根据《关于推动大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标工作的意见》,大建委发(2011)117号文“CA锁办理程序”办理CA锁后方可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企业需根据《关于实行投标人信息管理库的通知》办理入库后,在指定网站www.lnzb.cn网上报名。

  8、投标保证金管理: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前3个工作日内电汇到招标文件中指定的账户(也可通过网银方式缴纳完成),开户银行:工行中山路支行;账号:3400053619000002847,过期不予受理;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出示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投标人未能够按时提供交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6月5日上午9时至下午16时(节假日除外)在指定网站www.lnzb.cn 报名。

  10、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人,请于2015年6月2日至2015年6月8日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16时(节假日除外)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 )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招标人:高新区七贤岭建设开发管理办公室

  办公地址:大连市高新园区

  联系人:王星凯

  联系电话:84755339

  招标代理人:大连钿鳌电力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385号513室

  联系人:邰先生

  联系电话:82613809

  传真:82611535

  邮编:116021

  E-mail:dldlzb@163.com

  2015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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