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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港城大厦幕墙工程

2015-05-27 来源:浙江北仑招投标

  项目编号:2015-MS-015

  1、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港城大厦幕墙工程

  建设单位(招标人):宁波港城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后)批准机关: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经济发展局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梅山岛

  建设规模及内容概述:用地面积31205.31�O,幕墙面积约 25000 �O。

  项目概算:约21000万元

  招标范围:本项目幕墙施工图范围内的的幕墙工程施工。

  招标标段数:1

  招标控制价(或明标底):约2687.2507万元

  工程施工预算:约2687.2507万元

  计划工期:24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符合资质管理相关规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其中临时建造师应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13]7号要求。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投标人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0.00 元,售后不退。

  4.2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5月27日 08:30 2015年06月01日 23:59 (北京时间),登录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www.blztb.gov.cn )进入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网上投标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53万元

  5.2 在2015年06月11日 14:30 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按照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仑区招投标中心《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操作暂行办法>的通知(仑招中[2012]8号)》和2013年4月27日印发的对上述暂行办法作个别修改的函(详见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通过投标人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向“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即为收款人)”(开户银行:建行宁波北仑支行,账号:33101984136050501959)提交投标保证金,并经上述专户开户银行确认已在2015年06月11日 14:30 前收入该专户。

  5.3提交投标保证金办理转账或汇款时须在用途栏上注明本公告上的项目编号,未注明项目编号或注明的项目编号错误的该投标保证金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06月17日 09:30 ,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楼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中心)交易厅(详见中心候标区电子显示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www.blztb.gov.cn )上发布。

  8、其他说明

  8.1投标人在上年度梅山保税港区建筑施工企业年度考核中未被梅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为C级及以下(因无在建工程原因被评为C级的除外)。

  8.2投标人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必须在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项目机构管理人员中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并在系统中有相应的岗位资格(必须在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且除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信息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信息外其余人员证书信息未显示超出有效期;施工员、安全员必须无在建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无在建项目(在建项目以甬建发[2014]231号文为准,中标但尚未实际开工项目视为在建工程)。上述任何一项未满足要求的,视为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8.3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经北仑区检察院查询有近5年内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经北仑区检察院查询系统查询,有判决时间在近2年之内(含2年,从开标日之前一日倒算,不含开标日)案件所涉及的非罪行贿记录的,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人或拟派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在宁波市建筑业管理信息网中有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8.4中标人须在中标后一个月内办妥进梅山承接业务登记备案手续。

  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二)【确认采用:综合评估法(二)的,将投标人各自技术标、资信标、商务标按权重合计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10、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公政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仑区新�\宝山路317号(摩根国际大厦)1幢7楼

  邮编:315800

  联系人:吴巍

  电话:0574-86879331

  传真:0574-86861546

  电子邮件:86879331@163.com

  招标人:宁波港城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梅山保税港区商贸大楼

  邮编:315800

  联系人:郑东

  电话:0574-86000325

  传真:无

  注:本公告由建设单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网上操作、填列和打印,经招标人盖章后原件一份交区招投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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