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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锦州市机场路交通工程项目

2014-09-26 来源:辽宁省招标标管理

  招标代码:04162014020567 交通工程

  辽宁省锦州市机场路交通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辽宁省锦州市机场路交通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锦州市公路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交通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锦州市机场路工程全长13.1公里,其中,锦州机场路1号线起点为建业乡新力屯东侧,与机场路二号路相接,向南至终点与滨海公路衔接,起点为K0+000,终点为K6+772,全长6.772公里。机场2号路起点为龙栖湾大道,向东跨越小凌河与机场1号路衔接,全长6.239公里。

  2.2工期:62日历天

  开工日期: 2015年7月30日

  交工日期:2015年9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交通工程及安全设施专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25日至2014年9月29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2楼经理办公室(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及上述资料均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3投标保证金:2万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16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至9时30分将文件递交至锦州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1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为2014年10月16日9时30分,开标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1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锦州市公路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凌南

  西里6号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

  邮政编码:121000               邮 政 编 码:110006

  联 系 人:王春玲               联   系  人:姜佩吉

  电    话:0416-3326021         电       话:024-83733449-80

  传    真:0416-3326021         传       真:024-83733449

  201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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