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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湾综合交通枢纽客运站工程设计

2014-08-20 来源:大连信德工程

  招标公告

  1、大连湾综合交通枢纽客运站工程设计已经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大连市财政局批准建设,筹资方式为企业自筹、银行贷款,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该工程 设计 项目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本工程建设地点在大连湾北部红土堆子湾,投标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9日,开标地点:大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3、开、竣工时间:65个日历天。初步设计20日历天,施工图45日历天

  4、投标保证金:9万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并同时具有城市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联合体主体需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并同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无不良行为记录。

  6、报名时间:2014年8月19日至2014年8月2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7、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2014年8月19日至2014年8月25日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费用人民币600元/标段,售后不退。

  注意:(1)、投标企业及项目管理班组主要人员开标前须取得大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IC卡,尚未办理的请登录《大连市筑信网》(www.dlzhuxin.com)按要求及早办理。

  (2)、开标前,投标单位须按《关于推动大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的意见》大连建委发(2011)117号文“CA锁办理程序”办理CA锁。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

  (3)、投标保证金管理:原则上只能收取投标人基本开户 行开具的支票、汇票或银行保函;投标人应提前2-3天提供投标保证金,开标前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须提供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书面证明,政府财力投资项目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出具投标保证金有效性证明。

  (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招标人: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毕凯

  联系电话:882627020

  招标代理人:大连港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大连市中山区鲁迅路35号,盛世大厦1502室。

  联 系 人:杨妍、石景

  联系电话:0411-82705359

  传真:0411-82717059

  邮编:116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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