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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城岐安一号二期农民安置房小区工程施工项目

2014-04-14 来源:福建省招标公司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学城岐安一号二期农民安置房小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编号:闽侯房建招2014036 )已由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侯发改 [2012]275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闽侯县大学新区二期安置房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财政拨款,招标人闽侯县大学新区二期安置房建设指挥部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岐安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69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大学城岐安一号二期农民安置房小区工程施工项目,规划用地约10029.8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4954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约21713平方米,地下室面积约3241平方米;总投资约6900万元人民币;具体建设范围及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65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  / 
2.6.2.设计单位:福建西海岸建筑设计院;
2.6.3.代建单位:  / 
2.6.4.监理单位:  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建筑业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临时注册建造师应按闽建筑【2013】41号文规定办理延续注册的相关手续,并提供已延续完成的证明材料,已提出但未办理完成延续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福建省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材料并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资格审查按不合格处理)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3.7.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8. 投标人不存在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建立其违规违法档案而存在闽建法[2007]15号文件规定的规定的违法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的;
3.9. 根据《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榕建[2007]92号)的规定,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部人员未处在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警示期内而存在被暂停或限制参加政府投资工程的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4月14日9时30分至2014年4月18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闽侯招标网(www.mhztb.com)匿名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如有)、施工图纸(如有)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0元,招标图纸每份售价0元
4.3. 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4.4. 投标人如需要购买纸质招标工程有关图纸,可提前3天向招标人提出申请,招标图纸每份售价人民币1000元。未实现匿名报名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网络递交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即2014年5月9日上午10时00分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1)的方式补足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50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59上午1000分;递交地点为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厅(地址:闽侯县科技中心内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开标会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一时间进行。
备注:(1根据侯建综[2014]15号文规定,投标人须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取消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使用百宝图电子标书生成器并更新到最新版本后制作(tbfx格式)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闽侯招标网(www.mhztb.com)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tbfx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和上传可参照闽侯招标网的《闽侯县房建、市政项目电子招投标正式运行业务办理指南》完成。因未及时升级至最新版本生成器制作的电子标书,造成开标失败的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后果。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按规定签字和盖章(加盖电子印章),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还须现场递交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tbf格式)的光盘及网络匿名的报名号(需提供两份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上传投标文件成功的网络匿名报名号,一份同电子投标文件密封在密封袋中,一份现场提交),并保证光盘和网络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同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亲自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投标人如未实现电子投标文件的网络递交或现场提交电子光盘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 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fzztb.org) 闽侯招标网(http://www.mhztb.com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侯县大学新区二期安置房建设指挥部
地址:闽侯县上街镇,邮编:350108
电话:0591-22887420,传真:0591-22887420
联系人: 谢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邮编:350002
电话:0591-87600347 ,  传真:0591-38872072;联系人:谢先生、黄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福州闽侯支行
帐    号:1516014210000041
开户名称: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交易中心名称: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        址:闽侯县科技中心内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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