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项目动态/详细

县委党校(县行政学校)教学楼建设地基平场工程

2014-04-04 来源:四川日报

一、本项目经宜宾县向家坝工业集中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和投资促进工作处宜县管委经发[2014]13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宜县管委比选备案【2014】1号。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中国共产党宜宾县委员会党校
项目名称 县委党校(县行政学校)教学楼建设地基平场工程
建设地点 宜宾县柏溪镇城北新区26-3/01地块。
实施时间 60个日历天。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工程建设总填方量约为7.5万立方米。
建设资金 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
其他 /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县委党校(县行政学校)教学楼建设地基平场工程施工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

(3)其他要求:
①参加比选时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未在其他项目中任职,拟派人员须具备近期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凭证或证明。②参加抽取时需携带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执业证件、项目经理及安全员安全考核证书原件(中选人现场压证);所有要求提交查验的资料应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的复印件一份,提供虚假证件投标的按合同专用条款47.1条处理;③采用A方式递交比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将转账凭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彩扫传至比选人(邮箱:960934356 @qq.com),转账时注明:“县委党校(县行政学校)教学楼建设地基平场工程施工参选保证金”。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下载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服务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4年04月04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4年04月10日10时00分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中国共产党宜宾县委员会党校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宜宾三角路支行
        账 号:2314508209100003395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单位万元

合同段 报价方式 报价要求 工程发包价 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 备注
施工1 E.固定价 / 122.46 6  

 

六、随机抽取中选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2014年04月10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宜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宾县总工会三楼、柏溪镇成中路天福花园内)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中国共产党宜宾县委员会党校
地 址:宜宾县柏溪镇
邮 编:/
联 系 人:文先生
联系电话:0831-6256326
传 真:0831-6256326
电子邮件(E-mail):960934356 @qq.com
 

2014年04月04日 (公章)

null
null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项目

同地区同项目性质项目

同地区推荐项目

同地区其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