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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项目工程施工

2013-12-17 来源:广东珠海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44040120131217526SG
项目名称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项目工程施工
项目地址 新香洲人民西路南侧、翠民路西侧
建设单位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单位性质 公检法司
联系人 梁庆盛 联系电话 0756-2610892
招标内容规模 项目建筑总面积24446平方米,项目估算总投资7334万元,具体内容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建筑面积以相关单位最终核准,建设单位最终实际建设的施工面积为准;建设资金以相关核准部门核准,建设单位最终核准投资的金额结算)。
项目类别 房建 招标类别 施工
资金来源 预算内(财政) 资金到位情况 10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入围方式 资格后审
评标办法 两阶段评分 预算价/招标控制价 68,000,563.61元
报价上限 66089680.00元 报价下限/投标偏离值  
完成时间要求 455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项目分类 现场交易    
投标资格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省外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管理手册可替代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没有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同时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加其他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市外省内企业必须具有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省外企业必须具有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或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并获通过,且企业和人员备案信息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发布。(本地企业不需提供)。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资质。 ■其它事项:[1、投标人需提供区级或区级以上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证明原件(近三年按照招标公告发出的当月开始计算); 2、投标人必须参加现场踏勘,一、参加踏勘现场的人员可以为本项目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或被授权委托人;二、参加现场踏勘的人员必须带如下资料准时参加踏勘: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双面复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现场核查原件。以上资料复印件不齐全及未携带原件的将不予发放“现场踏勘确认书”]。
备注:投标人应核对企业的资质是否符合上述投标资格条件后再报名,因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投标保证金数额 132.0万元 投标保证金方式 银行转帐
报名时间 2013-12-18 08:30 至 2013-12-24 16:00
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招标(资格预审)
文 件 发 放
地址:珠海市银桦路317号二层
价格:500.0元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3-12-18 08:30 至 2014-01-03 16:00
招标人/招标代理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瑰琦 联系电话 0756-2510299/13825617192
投诉受理部门 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2538803
交易中心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
联系电话:0756-2538181
网址:http://www.cp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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