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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辛集镇卫生院门诊病房综合楼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2013-09-16 来源:山东临沂市建设工程

沂南县辛集镇卫生院门诊病房综合楼建设工程,已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规条例,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沂南县辛集镇卫生院的委托,对本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施工单位。

1、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1、该工程位于沂南县辛集镇卫生院驻地 ,框架结构,地上3层,建筑面积约2340平方米,总投资约300万元,本次招标内容包括沂南县辛集镇卫生院门诊病房综合楼施工(详细内容见工程量清单、图纸)。

1.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3、工程工期日历天数为 150天。

1.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投标申请人基本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包括三级)以上施工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资格预审事宜

凡具有相应投标资格的单位,须携带如下证件于20139221700时前到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理投标报名并参加资格预审,只有资格预审合格、资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1)施工资质证书(原件副本);

2)有效营业执照(原件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副本);

4)临沂市建设工程计价资格手册;

5)拟投入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及工程所需技术人员(五大员)资格证书、身份证、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建造师资格预审合格后不得更换;

6)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7)拟投入本工程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注册建造师、工程所需人员(五大员)劳务合同、养老保险交费凭据(2012年度或2013上半年度),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8)拟投入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近三年承揽同类型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

9)工程所在地或长期从事工程施工活动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10)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预存农民工工资储备金缴纳证明;

11)县外企业须持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进驻沂南备案证明。

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三份),并在封面上注明“沂南县辛集镇卫生院门诊病房综合楼建设工程资格预审资料”字样。

   4、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购买

4.1、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须到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300/份),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3万元,凡已售出的招标文件资料,由投标单位自行保管,其付出的费用不予退回。

   5、招标日程安排:

5.1、投标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3912-2013年9月22(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过时不予受理,报名时须出示第3条要求出示的证件。

地点:沂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窗口

5.2、购买招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人:沂南县辛集镇卫生院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元真建设项目有限公司

      人:薛会杰

联 系 电 话:0539-8099095  15898796422

        址:临沂市河东区解放东路瑞华金都七楼

        期: 2013年9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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