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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公安消防总队培训练基地二期工程

2013-08-07 来源:青海经济信息网

  青海省公安消防总队培训练基地二期

  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青招字2013-0847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已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消防局以武消防【2013】1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总队协调地方政府解决,招标人为青海公安省消防总队。工程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互助县威远镇新安东路以北(总队培训基地营区内);

  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3000平方米。主要包括技能体能综合训练用房、搜救犬舍、应急物资储备用房、应急保障油料库、各类训练设施以及营区道路、绿化工程等。

  2.3计划工期:

  2.4招标内容:工程施工;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在人员、技术力量、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省内建筑施工企业提供业绩考核手册、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提供进青备案登记证书;

  3.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5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4.1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购买

  5.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请于2013年8月6日至2013年8月12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时至18:00时,在西宁市黄河路36号银龙商务大厦7楼720室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8月

  19日10:00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送达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14号文华家园11号楼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二楼招标业务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经济信息网》和《青海省招标投标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海省公安消防总队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14号文华家园11号楼

  邮      编:810008

  报名及购买文件联系人:张亚楠

  电话/传真:0971-6130761

  报名及购买文件:西宁市黄河路36号银龙大厦7楼720室

  业务联系人:李明、解映辰

  电话/传真:0971-6144811

  开 户  银 行:青海银行中心广场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400069945805035

  二�一三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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