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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人民医院后勤综合楼(原纳维斯酒店)改造装修工程

2013-06-25 来源:广东投资招商网

普宁市人民医院后勤综合楼(原纳维斯酒店)改造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3-06-2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普宁市人民医院后勤综合楼(原纳维斯酒店)改造装修工程,已由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普发改[2012]109号文),项目业主为普宁市人民医院,建设资金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普宁市人民医院原纳维斯酒店。

2、建设规模:主要对后勤综合楼(原纳维斯酒店)进行改造装修,改造总建筑面积约12000平方米。具体内容见设计图纸。项目总投资约2900万元。

3、计划工期:240个日历天

    4、招标范围:按广东建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设计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2拟派注册建造师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广东省外投标人拟派注册建造师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外来施工企业须在报名前到普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有关要求

1、投标申请人于 2013   7 1  930分至1130分, 1430分至16时,持本条第2款要求的资料到普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九楼)报名。

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拟派任本工程注册建造师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备案手续相关证明材料。

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套;图纸押金人民币1000/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 7 24 10时,地点为普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九楼)。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投资招商网》、《民营经济报》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普宁市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茂建设监理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人:肖先生

  话:0663-2222204                  话:0754-86565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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