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县人民法院审判综合大楼装修工程招标公告招 标 公 告 九建招字(2013)288 号 彭泽县人民法院审判综合大楼装修工程,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现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择优选择施工队伍,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彭泽县人民法院审判综合大楼装修工程 (2)建设地点:县山南新区龙兴路北侧 (3)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和单位自筹资金 (4)建设规模:投资约400万元,建筑面积约8675 m2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六大员(含资料员)上岗证及安全员的安全考核证。 (4)企业近36个月内(2010年6月至2013年5月)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00万元的类似及以上装修工程业绩。 三、投标须知: 1、本工程采用网上无记名下载招标文件和答疑、资格后审及电子评标方式招标;招标文件、答疑文件、工程量清单、补充通知及图纸均在以下网址下载 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3年6月 21 日至2013年6月27 日下午17时00分。 3、文件下载网址:彭泽县行政服务中心网(http://www.pzxzfwzx.gov.cn)咨询电话:伍德(13755203336); 4、各潜在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网站上本招标内容的更新;所有文件必须凭企业电子标书下载身份锁方可在网站下载。招标文件下载后,投标单位必须打印下载成功确认函,本确认函将做为开标时资格条件之一(《确认函》不得复印、修改及伪造,且水印必须清晰可见,否则视为无效)。 5、企业电子标书下载身份锁获取地点: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江市长虹大道32号4楼窗口,联系电话:13479262091) 招标单位:彭泽县人民法院 代理机构:九江常鑫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许小姐 电 话:0792-8587188 招标监督机构:彭泽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