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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行大厦桩基工程

2013-05-06 来源:福建省招标公司

  兴业银行大厦桩基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24-1315035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业银行大厦建设项目,已由福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备【2012】K000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桩基工程 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福州市台江区江滨大道北侧、鳌峰支路东侧(福州金融街鳌峰片区J、K地块);

  2.2工程建设规模:本桩基工程项目投资约人民币288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兴业银行大厦桩基工程(施工),具体范围和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为依据,各标段划分为:全部为一个标段。

  2.4工期要求:总工期:12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并具备获得省《闽江杯》优良工程奖标准的条件;

  2.6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2.6.2.设计单位: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2.6.3.代建单位:/;

  2.6.4.监理单位: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证书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一级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一级的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施工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至少各一项,可以为同一项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桩基工程施工项目,其单项桩基施工合同中冲(钻)孔灌注桩造价达到1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注:本招标项目(工程)所称的类似工程业绩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下同):(1)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或抢险救灾中由福建省组织在省外完成的业绩;(2)在福建省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项目(工程)的要求。

  3.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7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9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第3章的评标办法和标准、《专用本》的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5月6日至2013年5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分至11时00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代表处(福建省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购买招标图纸;投标人购买招标图纸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4.2招标图纸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可以在招标图纸出售期间,通过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http://www.fjjsjy.com)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3投标人获取GEF格式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56万元。

  7. 投标文件的提交

  7.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5月27日9 时 30 分,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为: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7.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亲自持其注册(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购买招标图纸的发票复印件{上述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应原件核验},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使用金润电子标书生成器(福建,V3.5.0.0版本)制作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确保电子投标文件能打开并运行。

  8.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ppt://www.fjbid.gov.cn)、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网(hppt://www.fjjsjy.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4号中山大厦,邮编:350003;

  电话:0591-88526272;

  联系人:刘小波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A座招标大厦,邮编:350002

  电话:0591-38872252、38872076,传真:0591-87525261

  联系人:张剑明、张 琳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5919030845105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五四支行

  注明用途:兴业银行桩基工程投标保证金

  交易中心名称: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厅1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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