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项目动态/详细

罗源县公安局起步派出所办公楼工程施工项目

2013-04-11 来源:福建省招标公司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罗源县公安局起步派出所办公楼工程施工项目(招标编号:0624-13150250)已由罗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罗发改投资[2010]1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罗源县公安局,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罗源县公安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罗源县起步镇起步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按二类派出所标准建设,总建筑面积1596.8平方米,为五层建筑,项目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3303589元,发包价为人民币310187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罗源县公安局起步派出所办公楼工程施工项目,包括以上项目的土建、安装等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参考;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8个月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 ;

  2.6.2.设计单位:福建省福州大学土木建筑设计研究院;

  2.6.3.代建单位:/;

  2.6.4.监理单位:(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及以上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按照闽建筑【2007】35号文件要求,采用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的投标人应在本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文规定,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外注册的施工企业(投标人),需具备《在榕施工(监理)企业登记备案手册》;且投标人的企业法人或本项目拟配备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投标人不属于《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中从业限制的当事人;投标人未正受禁止投标或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形;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房屋建筑或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二级及以上房屋建筑或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文规定,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外注册的施工企业(投标人),拟派出项目经理应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施工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4 月 11 日至2013年 4 月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10 时 00 分至 12时00分,下午 1 时 30 分至 4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罗源县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地址:罗源县凤山镇司前街22号6层)-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代表处 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600 元(其中包含招标文件、控制价、清单、图纸及光盘)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招标代理)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5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 4 月 27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罗源县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房屋建筑或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核验,企业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域以外的企业,其拟派的项目经理,须提供《在榕施工企业登记备案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原件核验和发票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和罗源县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人:罗源县公安局

  地址:福州市罗源县凤山镇岐阳小区3幢,邮编:350600 ,

  电 话:13860670266 联 系 人:林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402室,邮编:350002

  电 话:0591-87525350 38872069 传真:0591-87525261

  联系人:侍平 张孔龙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罗源县支行;

  帐户名称:罗源县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帐 号:1006 5356 8980 0100 01。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起步派出所投标保证金” )

  交易中心名称: 罗源县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

  地 址: 罗源县凤山镇司前街22号6层 。

null
null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项目

同地区同项目性质项目

同地区推荐项目

同地区其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