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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市阳光新城住宅小区项目1#、3#楼工程

2013-01-23 来源:辽宁省招标标管理

  1、招标条件

  东港市阳光新城住宅小区项目已经东发改字[2013]1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东港市永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按照招标事项核准意见丹招核准字[2013]07002号,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东港市阳光新城住宅小区项目1#、3#楼工程

  (2)建设规模:34952.53�

  (3)建设地点:东港市桥东黄海大街254号。

  (4)计划工期:2013年3月1日至2014年3月1日。

  (5)招标范围:阳光新城住宅小区项目施工图纸中的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伍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须具备贰级及以上的资格,并具有相应规模的类似工程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月23日至2013年1月29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丹东宏大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鸿安新村小区、10#楼)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的同时需提供以下有效的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5)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的资格证明或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6)类似工程经验和业绩材料(原件),经报名审查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每份6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3年2月19日14:00时。

  5.2开标时间:2013年2月19日14:00时。

  5.3接收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东港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港市永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东港市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13842576170

  招标代理机构:丹东宏大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鸿安新村小区、10#楼

  联系人:石女士

  电 话:0415-3141234

  2013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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