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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山花园20、21、25、26号楼和会所工程及其配套附属工程

2013-01-10 来源:江苏淮安市

  1. 淮安市高教园区投资实业有限公司 的 柯山花园20、21、25、26号楼和会所工程及其配套附属工程 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国有投资,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工程的资格预审。

  2. 江苏昊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高教园区内

  (2)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14000平方米,总投资约3000万元

  (3) 招标范围: 土建、安装及其附属工程

  (4) 计划工期: 20、21、25、26号楼:224日历天 ;会所:269日历天

  (5) 质量: 合格

  4.本工程采用 资格预审 。

  5.本招标工程共分 一 个标段。

  6. 付款方式:按4-3-3比例由财政支付,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5)拟选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等级要求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淮安本地企业须具备经淮安市建工局备案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和经淮安市造价处备案的“淮安市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

  (8)外地进淮企业还应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材料前办理进淮注册备案手续(到淮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一楼行政审批中心办理)及“淮安市建筑工程承发包计价手册”(到淮安市工程造价处办理);

  (9)拟选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并经工程所在地招标办备案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且必须常驻现场组织施工;

  (10)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及无转包、分包、挂靠行为;

  (11)投标申请人资金能力条件:资格预审时提供由银行出具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中存款证明,不低于总投资额的40%(银行开具的存款截止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时间之后),并提供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12) 投标申请人及拟投标项目经理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投标申请人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详见淮检会【2011】3号文件《关于在全市招投标领域引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机制的通知》),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出具时间应为本公告发出之后;

  (13) 投标申请人信誉良好,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记录;

  (14) 委托代理人(交易员)与拟选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和企业2012年1月1日至今连续六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缴费证明材料;

  (15)拟投标项目现场主要管理技术人员(五大员)必须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相关资质证书以及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和企业2012年1月1日至今连续六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缴费证明材料;

  (16)其他条件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注:1.本工程拒绝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2.被相关主管部门处罚过、暂停或取消中标资格一年内的投标申请人不予报名或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8.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本工程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将邀请所有通过资审的投标单位参加本工程投标,当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少于3家,将重新发布公告。

  9.报名时间 :请投标申请人于 2013年1月10日至 2013年 1 月 16日到淮安招投标网www.haztb.gov.cn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淮安招投标网点击新会员专区),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季望之联系,电话:13338906668。

  注:1.资格预审文件壹佰元/份,资格审查时现场缴纳。2. 报名及资审预审时委托代理人须是经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备案的交易员,否则将不予受理。

  10.请投标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交易员)携带交易员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于 2013年 1月 23日9:00前到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市深圳路16号)三楼开标三室提交资格预审文件,迟到的资格预审文件将被拒收,资格审查时各投标人委托代理人(交易员)须严格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同时携带资格审查材料中所列材料复印件的原件备查,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必须经原发证部门盖章确认,否则不予认可。

  11.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将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详见苏建招(2009)140号文。

  本公告的发布时间为 2013年1 月 10日至 2013 年 1 月 16 日 。

  12.招标单位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及地址:

  (1)招标单位联系人:高斌 地址:淮安市软件园五号楼

  联系电话:0517-83186963

  (2)代理机构联系人:耿默然 地址:淮安市健康西路81号

  联系电话:0517-83292878 13605235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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