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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进出口银行黑龙江分行业务用房项目

2013-01-10 来源:中国建设网

  招投标编码: SG0102G13001 公告发布日期: 2013-01-09

  报名开始时间: 2013/1/9 9:00:00 报名截止时间:

  报名地点 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后院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451-87009132 联系人: 陆蓉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中国进出口银行黑龙江分行业务用房项目施工总承包

  建设单位: 中国进出口银行黑龙江省分行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工程地点: 哈尔滨市松北区84路以北、拉萨路以西、规划26路以南

  招标范围: 施工总承包

  公告说明:

  中国进出口银行黑龙江分行业务用房项目

  施工总承包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工程编号:SG0102(G)13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进出口银行黑龙江省分行业务用房项目,已由哈尔滨市松北区发改委以哈松发改备字[2012]13号《哈尔滨市松北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哈尔滨市松北区规划局签发的哈规城(松北)建字第【2012】30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国进出口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实行代建制,代建人为中国建筑设计咨询公司,本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建筑设计咨询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84路以北、拉萨路以西、规划26路以南

  建筑面积:43887M2.

  招标范围:施工图示范围内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工程量清单及暂估价约定范围内的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4月1日,竣工日期为2015年9月30日,总工期为913日历天,30个月。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2010年1月以来至少完成1个类似工程业绩(建筑面积不低于4万平方米公建工程)。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申请人必须满足《哈尔滨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哈建发[2007]37号)文件第十一条的规定,即集团公司与下属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取得同一单项工程的潜在申请人资格;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在同一标段投标不得超过两家(以报名先后顺序为准)。

  3.3根据《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哈建发【2009】209号)和《关于发布评标活动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警示通告的通知》(哈建发【2010】178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串通投标行为认定处理办法》哈建发〔2011〕61号的规定处理。

  3.4外省(市)企业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必须向黑龙江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投标资格审查手续,经审查批准后,可持省建设厅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投标备案介绍信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5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3年1月9日至2013年1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后院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报名同时应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站点击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派项目经理)持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项目班子主要人员证书(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工长、质检员、安全员、造价员,注: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黑龙江省以外的申请人还应有黑龙江省建设厅开具的建筑市场备案手续等以上材料的原件及相应复印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 1月21日 14时00分,地点为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后院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

  8.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后3日内作出答复。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受贿档案查询系统》对申请人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建筑设计咨询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36号15层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邮 编:100044

  传 真:010-88357503、0451-87001301

  联 系 人:武滨

  电 话:010-88354433-526

  工程描述:

  结构形式: 土石方

  预计合同额(万元): 4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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