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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剧院建设项目勘察和设计招标

2013-01-04 来源:四川建设网

  勘察和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四川大剧院建设项目勘察和设计(项目名称)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发改社会【2011】167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省锦城艺术宫,建设资金来自锦城艺术宫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及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省锦城艺术宫。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和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发改政策函【2012】166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21123005)的招标代理机构是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四川大剧院建设项目勘察和设计;

  2.2 建设地点:成都市人民中路1号附2号;

  2.3 规 模:总建筑面积约为59000平米;

  2.4 设计周期:共150个日历天(包含方案审查和初设审查);签订合同后15天内提交完善的方案设计,方案通过后15天内提交完善的勘察报告(包括深基坑支付设计且通过审查),方案评审通过后45天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6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程勘察(地勘、深基坑支护设计且通过审查)、声学设计、从方案设计到施工图设计(不含剧场、影院和多功能厅二次装修、人防、舞台/剧院/影院的专业设计)等与勘察设计相关的所有勘察设计工作内容。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还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备案证》,具有至少一个公共建筑勘察、设计(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是各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相应的业绩)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单位应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成员数不超过2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1 月5 日至2013年1 月 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2时,下午14:30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省锦城艺术宫 (成都市人民东路61号)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留盖鲜章的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原件;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出示原件、留盖鲜章的复印件);

  (3)资质证书副本(出示原件、留盖鲜章的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01月28 日09 时 00分,地点为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人民中路三段3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 人:四川省锦城艺术宫

  地 址:成都市人民东路61号

  联系 人:邹 老 师

  电 话:028-86657892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武阳大道二段太平园东三街85号2栋2单元509号

  联系 人:李 先 生

  电 话:028-87014511

  传 真:028-87014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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