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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相合作区漕湖邻里中心项目土建及安装工程

2012-12-26 来源:江苏苏州市建设局

  苏州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1. 苏州苏相合作区邻里中心开发有限公司 的 苏相合作区漕湖邻里中心项目土建及安装工程 已经 苏州市相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建设。“资金核定表”(资金核定表编号:0)已经财政审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资格预审。

  2. 苏州市中诚工程建设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相城区漕湖产业园苏虞张西、卫渭路南 招标类型:施工招标 所属地区:相城区

  (2)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25100平方米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工程性质:建筑工程 招标金额:6000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3-4-15 至 2014-3-15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标段内容工程性质工程类别合同估算价(万元)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

  0001苏相合作区漕湖邻里中心项目土建及安装工程建筑工程其他6000.0000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是否采用网上报名:否 是否采用网上投标:否 是否采用预选承包商名录:否

  附件:评标细则文件

  5.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条件

  (一)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见上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 见上表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7)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资质)条件均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8)省外企业需到办理资质核验,取得资质核验书(详见苏住建规〔2011〕1号);

  (9)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二)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可选条件:

  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获得过省优及以上工程;

  企业承担过工程获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

  注:类似工程以 2 年内承担过 公共建筑工程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及 以上的项目,质量为合格, 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竣工验收时间2010年12月及以后的为准。

  (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 请申请人于 2012-12-25 上午 09:00 至 2013-1-4 下午 15:00 的工作时间到 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脑报名室 报名。

  请于 2012-12-25 至 2013-1-4 每天上午 09:00 至每天下午 15:00 (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

  投预审材料起时间: 2013-1-4 09:00

  投预审材料止时间: 2013-1-5 09:30

  7. 其他:报名时请携带企业和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IC卡(外地投标企业单项报名的请至交易中心二楼信息科办理)至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自助报名室报名,并打印报名确认单。 在投预审材料时间内把材料封袋投入指定预审材料投标箱(具体投箱的箱子见当天投标箱上的项目名称)。提交材料如下:

  (一)本工程资格预审申请书采用:通用文本格式,(如采用通用文本格式请下载《资格预审申请书示范格式文本.doc》,如采用专用文本格式请到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二)附件资料:

  1.报名确认单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本市投标企业只需提交报名确认单原件);

  2.《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年度)》(本市企业和纳入本市管理的外地进市企业)或《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年度)》(本省外市企业)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外地进苏企业投标报名按《苏州市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管理办法》(苏住建规【2011】1号文)执行;

  3.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及复印件;

  4.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如有在建工程,应提交原发包人允许投标证明;

  5.预审可选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并请于 2013年1月5日上午9:30至10:30 携带相关需核验原件材料到 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核验相关原件, 业绩证明材料一般为工程合同、竣工验收单及相应证明材料等)。

  6.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及身份证和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7.其它资料:(1)书面报名申请书(附加盖公章的投标申请人联系电话、传真等);

  (2)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人印鉴及公司公章的授权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及身份证和有效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及项目经理身份证和有效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苏州市外企业需提供在苏州设有分公司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但不仅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4)苏州市外省内企业提供进市企业登记、省外企业提供进市资质核验书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预审可选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获奖资料等);

  (6)投标保证金相关资料复印件。

  (7)资格预审申请书上填写完整,表格中要求相关单位盖章的须加盖,否则不予通过;

  (8)资格预审材料每页均需加盖投标申请人的单位红章;

  上述材料应按序装订成册(原件不需装订),一式一份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在规定时间投入指定预审材料投标箱(具体投箱的箱子见当天投标箱上的项目名称)。

  8.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按苏建筑�2006�68号和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规定。

  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

  采用“评分排名法”选择确定 9 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9. 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10.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苏州市金阊区西环路2115号9-10楼

  联系人: 王彪 传真: 68079725 电话: 68320473

  邮编: 215004 E-Mail: sz-zczj@163.com

  11.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许学雷

  项目组组长: 王彪 职称或执业资格: 联系电话: 13915453505 上岗证号: 苏招E0497

  12.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 2012-12-25 至 2013-1-4

  13. 备注: (1)报名企业在报名时需提供本企业出具的投标保证金(70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须从其基本帐户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是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如果提交的是银行汇票则需一并提交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如果提交的是银行本票则需一并提交银行户许可证复印件及到银行申请办理银行本票的申请书复印件。报名企业在投报名资料时将保证金原件及所需资料一并放在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证)原件内一起投箱;年度保证金的投标单位需提交年度保证金复印件。负责受理投标保证金的单位户名: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帐号:89050155100000186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沧浪支行;

  (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未完全响应本公告内容的资格预审申请人不得入围;

  (4)资格预审必要合格可选条件中“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获得过省优及以上工程;”指“企业承担过的房屋建筑工程获得过省优及以上工程”

  (5)优质工程、文明工地按照苏建设规(2009)1号文规定执行。

  资格预审优选评分内容及标准

  一、对投标申请人企业资格预审评分的内容及标准

  (一)企业业绩(每一评分奖项限评两个工程项目)

  1.承担的房屋建筑工程获优质工程情况

  省辖市优工程得3分/项;

  省优工程得4分/项;

  国家级优质工程得5分/项;

  鲁班奖得6分/项;

  2.承担的工程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为“文明工地”情况

  省辖市“文明工地”得2分/项;

  省级“文明工地”得3分/项;

  国家级“文明工地”得4分/项;

  (二)项目经理业绩(每一评分奖项限评一个工程项目)

  1.近二年内(以竣工验收时间2010年12月及以后的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得3分,没有不得分;

  2.承担的类似工程项目获优质工程情况:

  省辖市优工程得5分/项;

  省级优质工程得6分/项;

  国家级优质工程得7分/项;

  3.承担的工程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情况

  省辖市“文明工地”得4分/项;

  省级“文明工地”得5分/项;

  国家级“文明工地”得6分/项;

  (三)企业信誉

  1.企业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

  2.企业通过其他IS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

  3.获省辖市“重合同、守信用”称号得2分;

  4.获省级“重合同、守信用”称号得3分;

  (四)项目经理信誉

  1.项目经理获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予过“优秀项目经理”称号得3分;

  2.项目经理获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予过“优秀项目经理”称号得4分;

  二、说明:

  (一)同一工程同一计分项,只计取最高级别的得分,不得重复记分。

  (二)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或主体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

  (三)有效期:省辖市级奖项一年、省级奖项二年、国家级奖项三年(以发文或发证日期为准,发文和发证日期不一致的按发文时间为准,如省级奖项应为2010年12月及以后发奖的有效)。

  (四)类似工程指:公共建筑工程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项目为准,质量为合格。

  (五)项目经理业绩可作为企业业绩再次加分。

  (六)企业及建造师获奖情况评分以获奖文件中注明的承建单位或参建单位为准。如某工程整体获奖,但获奖文件中未注明有本项目投标单位名称,则该获奖业绩不予计分。

  (七)如同时获得省级和地级市级“重合同、守信用”,仅计较高得分,必须在有效期内。

  (八)优秀项目经理仅计较高得分。

  (九)如果第9名出现两个或多个并列的分数相同,则相同得分的单位全部入围。

  (十)各投标单位必须带齐评分内容中的原件和公告中要求的其他原件于2013年1月5日上午9:30至10:30到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接受原件审核;逾期未送达的,按无原件处理,以零分计。

  注:所有原件均需提供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在投预审材料时间内把材料封袋投入指定预审材料投标箱

  14. 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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