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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县人民检察院技侦(办公)大楼工程建设项目

2012-12-04 来源:中国建设网

  招标编号:赣上招字[2012]第 49 号

  上犹县人民检察院技侦(办公)大楼工程经县政府批准采用BT方式进行建设, 该项目BT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现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招标人:上犹县人民检察院;

  2、项目名称:上犹县人民检察院技侦(办公)大楼工程;

  3、工程地址:上犹县城文峰南路;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工程概况:本次招标工程含土石方开挖、办公大楼、控申中心、案管中心、中间门楼、交流房、景观绿化及市政配套设施。规划用地面积为15920.00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6139.00平方米,拟建一栋11层办公大楼、建筑面积约11555.76平方米;一栋1层控申中心,建筑面积约703.50平方米;一栋1层案管中心,建筑面积约630.00平方米;控申中心与案管中心中间门楼,建筑面积约81.62平方米;一栋3层交流房,建筑面积约433.3平方米;总建筑檐口高度48.90米,设有地下室面积为2733.27平方米,总停车位34位。

  6、工程投资额:约5110万元;

  7、工期:365日历天;

  8、建设内容: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涵盖的所有工作内容;

  9、资金来源:由中标人全权负责;

  10、投资回报:本工程投资回报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1)直接投入的成本及工程施工产生的合法利润;

  (2)投资利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支付第一笔回购款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回购款支付日)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投资利息,(按单利计算)〉;

  (3)按项目总造价(含部分前期费用)计算3﹪的项目管理费,不计入投标报价,单列按实际投资额计算进入回购款支付,根据回购款支付进度支付。

  11、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达到市级以上(含市级)优良工程。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接受独立法人机构、不接受法人联合体和自然人参与投标。营业执照年检合格,符合《招标投标法》的规定。

  2、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财务状况和银行资信良好,具备满足本项目实施要求的投资管理能力;投资人必须提供2009年度、2010年度和2011年度通过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除外)。

  3、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含2000万元),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能为本工程建设提供资金保障,专项用于本工程建设投入。

  4、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有较丰富的市政道路及房屋建筑建设经验,有较强的投资、建设管理和施工能力,必须投资、承建过类似规模的工程,并能提供有关业绩材料,能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5、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为建筑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

  三、资格审查方式、条件、标准和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名称:

  1、资格审查方式:本次资格预审采用评分制;

  2、本工程投标人必备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

  (1)投标资格审查表;(2)企业营业执照;(3)企业资质证书;(4)安全生产许可证;(5)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附本人身份证;(6)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出具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及本人身份证,劳动主管部门未实行备案的地区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7)拟派企业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专职安全员、造价师或造价员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8)拟派建造师2008年10月-2012年10月,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者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6万平方米以上(含1.6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或群体工程的业绩证明材料,且提供至少以下两项证明材料的原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报告,不含文字证明材料,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9)赣州市外投标单位应在开标时出具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二十天内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证明;(10)外埠来赣的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本项目投标备案手续材料原件;(11)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原件,具体以资格预审文件约定的为准。

  四、购买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及费用:

  1、凡符合公告要求的,对本工程投标有意的投标人,请于2012年12月10日上午

  9:00-12:00时,下午14:30时-17:00时凭公司介绍信到上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均不退。

  五、投标资金实力保证金、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设置1000万元投标资金实力保证金(其中80万元为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规定时间内转入到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否则,视为放弃,取消其投标资格。已交投标资金实力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但未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六、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

  1、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2、如因招标人等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招标人将在赣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07973g.com)发布。

  招标人:上犹县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赣州龙源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晓荣 法定代表人:卢和龙

  办公地址:县城沿江南路1号 办公地址:赣州市客家大道8号

  邮政编码:341200 邮政编码:341000

  联系人:张文龙 联系人:邓小燕

  联系电话:13979782809 联系电话: 13097308609

  2012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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