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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荣湾湖综合治理项目城市广场工程

2012-10-22 来源:湖南建筑信息网

  招标详情: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岳阳县荣湾湖综合治理项目城市广场工程监理己由岳县发改【2012】18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及自筹。招标人为岳阳县荣湾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岳阳建宇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 2.1项目名称:岳阳县荣湾湖综合治理项目城市广场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及规模:岳阳县荣湾湖 2.3标段划分:本工程按一个标段进行监理招标; 2.4工程造价:本项目总概算投资约为1亿元; 2.5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 2.6招标范围:包含荣湾湖综合治理项目城市广场工程中所有内容的施工监理服务工作; 2.7质量要求: 合格; 2.8监理服务期: 暂定6个月(与施工同步,包含缺陷责任期)。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省外监理企业必须持有有效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且岳阳市行政区域外的监理企业,须取得岳阳市建设局外来监理企业备案登记手续; 3.4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即至少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2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监项目; 3.5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中级技术职称,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应为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6本省企业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省外企业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7拟任监理员应取得湖南省监理员岗位证书; 3.8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上年度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手册);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3.9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10企业近三年内(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有效)在岳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必须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叁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 6、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于2012年10月22日至2012年10月26日(双休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本公告中投标人资格条件所要求的相关证件在岳阳建宇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岳阳县兴荣路云龙宾馆东侧办公楼二楼)进行资格确认并报名购买招标文件(以上相关证件均需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岳阳县人民政府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岳阳县长丰路,县政务公开中心二楼第三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法定代表人和总监理工程师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真实有效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的监督。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岳阳县荣湾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许成 电    话: 0730-7649706/15115029889 招标代理机构:岳阳建宇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锦 电    话:0730-7621958/1370740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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