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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县人民检察院技侦综合楼工程

2012-10-17 来源:广西建设网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KLLBG2012204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资源县人民检察院技侦综合楼工程项目已由桂林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发改行审字[2011]19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资源县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资源县人民检察院技侦综合偻工程

  2.2 建设地点:资源县城北开发区内

  2.3 工程规模:5627.98平方米

  2.4 工期要求:6个月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7 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建设能力。

  3.2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区属(通过在桂林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的年度备案)和桂林市的施工企业在资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资质登记备案后可直接报名。其它通过在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年度备案的施工企业需在资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本工程单项登记备案后方能报名。区外来桂企业,还须持有广西建设厅备案登记手续。单项工程备案登记表可在桂林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址http://www.gljyzx.com/index.asp下载。

  3.5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

  ①授权委托书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专职投标员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正、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等复印件;

  ②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复印件;

  ③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专职投标员和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本人的身份证及养老保险手册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11年1月至2012年6月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劳动合同复印件,企业技术负责人还需提供本人职称证,拟派项目经理还需提供注册建造师证、职称证、安全考核B证及年检记录复印件。本工程规定具有注册建造师资质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不能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

  ④拟派项目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造价员、材料员)资格证书、岗位证书、职称证、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11年1月至2012年6月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劳动合同复印件;人员配备必须按照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市建规【2006】270号文《关于调整建筑施工现场项目部管理的通知》规定。企业近三年来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意见书)。

  备注:以上资料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专职投标员亲自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到现场报名。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并提交原件核验,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投标人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资料审验不合格者将被拒绝报名或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投标及中标资格,并上报有关建设主管部门。所有投标报名单位均必须到企业所在地的检察院开具行贿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5桂林市(含12县)外的施工企业须持有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无安全生产事故及无拖欠民工工资证明。

  4.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0月 16日至2012年10月 22日(法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30 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资源县宏运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资源县住建局六楼)报名。

  报名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 13635178115

  4.2 凡报名合格者,请于自接到通知(电话或书面通知)五个工作日内,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在资源县宏运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资源县住建局六楼)持专职投标员证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资料,逾期不售。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图纸资料按成本价另售,售后不退。

  4.4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4.5 投标人报名后,除不可抗力外,应依法参与投标,如投标人自行放弃投标,按市招标站市招字[2009]08号文处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确定时间为准,地点为:资源县宏运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资源县住建局六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资源县宏运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中国建设网、广西招投标网、广西科联招标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资源县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地 址:资源县县城内 地 址:广西科联招标中心资源县事务所

  邮 编: 541400 邮 编:541400

  联 系 人: 唐作威 联 系 人:赵工

  电 话: 13907835352 电 话:13635178115

  招标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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