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项目动态/详细
null

长沙市望城区行政中心雷锋大剧院项目工程施工

2012-10-12 来源: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市望城区行政中心雷锋大剧院项目工程施工项目已由长沙市望城区发改局以望发改投【2012】20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望城区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国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沙市望城区行政中心雷锋大剧院项目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街道

  2.3 规模:雷锋大剧院外围和屋顶为钢网结构,室内为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约1.8万平方米,总投资约5000万(具体以长沙市望城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为准);

  2.4 工期要求:210天(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基础工程、主体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企业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和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有效期内),且无在建项目和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注册执业资格、停止执业、收回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取消投标资格等状况;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高级职称;

  3.4 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及配备符合《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湘建建〔2010〕109号)及《关于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建建函[2010]373号)的要求,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机械员1人、标准员1人。

  3.5在湖南省以外行政区域工商注册的施工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方可参加本工程投标报名。

  3.6在长沙市以外行政区域工商注册的湖南省施工企业,应在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理《入长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方可参加本工程投标报名。

  3.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不得同时(包括任何形式)参与本工程投标。

  3.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0]318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5.2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项目名称:长沙市望城区行政中心雷锋大剧院项目

  收款单位:长沙市望城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望城县支行

  帐 号:190 102 702 920 005 8602

  6. 报名所需证件及资料

  6.1 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2日至2012年10月1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照常休息),报名地点:长沙市望城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205室(地址: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镇宝粮中路79号,长沙市望城区城乡建设局院内办公楼附楼二楼)。

  6.2 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持下列资料到本公告指定地点参与投标报名:

  ①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年检记录);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⑤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能体现注册单位)以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⑥拟任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⑦在湖南省以外行政区域工商注册的施工企业,需携带《入湘施工登记证》;⑧在长沙市以外行政区域工商注册的湖南省施工企业,需携带《入长施工登记证》;⑨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除拟任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外,以上证件须带原件备查,并交盖有投标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备案。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购买招标文件时缴纳。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规定),地点为长沙市望城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望城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0731-88061859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望城区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国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话: 15974152510

null
null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项目

同地区同项目性质项目

同地区推荐项目

同地区其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