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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河风光带酒店办公楼(主体)

2012-09-28 来源:苏州建设局

  1. 苏州吴中文化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的 运河风光带酒店办公楼(主体) 已经 苏州市吴中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关于苏州吴中文化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商服用房项目的核准�龆ㄊ槲夥⒏闹行暮耍�011)46号 批准建设。“资金核定表”(资金核定表编号:0)已经财政审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吴中区长桥街道太湖东路南侧、迎春路东 招标类型:施工招标 所属地区:吴中区

  (2) 工程规模: 地上建筑面积8.4万�;地下室层数2层,地下室建筑面积2.8万� 建筑面积:112000 平方米 工程性质:建筑工程 招标金额:40000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2-11-1 至 2014-6-24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 工程性质 工程类别 合同估算价(万元)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 是否网上支付 招标文件售价
0001 运河风光带酒店办公楼(主体) 建筑工程 办公写字 40000.0000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8000万元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房屋建筑-Ⅰ组; 220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是否采用网上投标:是 是否采用预选承包商名录:是

  注:请尚未开通“苏付通”服务的投标人和代理机构尽快去银行办理,否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

  参见“关于启用网上支付平台的通知”

  5.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一)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同上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 同上表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

  (二)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可选条件:

  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注:类似工程以 2 年内承担过 单项合同公共建筑面积为75000平方米及以上(带面积不小于10000平方米的二层地下室)及 以上的项目,质量为合格, 以2010 年9 月以后,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9-26 09:00 至 2012-10-10 15:00 ,在 苏州市建筑市场信息网 下载招标文件。

  (2) 潜在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十天前随时查看“苏州市网上招投标系统”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10-26 14:00:00 , 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苏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采用电子光盘递交标书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地点为: 苏州市有形建筑市场(竹辉路养蚕里贸易市场二楼)。

  (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招标人地址: 苏州市吴中区越溪苏街

  联系人: 柳俊 传真: 电话: 0512-65137005

  邮编: E-Mail:

  9.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苏州市狮山路28号苏州高新广场4楼

  联系人: 张茂松、何磊 传真: 0512-65160659 电话: 0512-65160655

  邮编: 215011 E-Mail: suzhouhaiqi@163.com

  10.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林敏

  项目组组长: 赵猛 职称或执业资格: 工程师、注册造价师 联系电话: 0512-65180430 上岗证号: 苏招S1623

  11. 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 2012-9-28 至 2012-10-10

  12. 备注:

  13. 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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