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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厂镇财政经管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办公楼工程

2012-09-11 来源:中国建设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厂镇财政经管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办公楼工程已由石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石发改〔2012〕10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首市新厂镇财政所,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人为石首市新厂镇财政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石首市石首市新厂镇民主街167号,建筑面积约962.44m2,框架四层,工程造价149.73万元,计划工期120天,质量合格。招标范围为图纸设计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建造师须具备建筑贰级及以上。有相应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石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9 月 10 日至 2012 年 9 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石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员证、建筑施工企业入境备案通知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一套,到石首市鸿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石首市笔架山路206号)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1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24日下午3时30分。地点为石首市鸿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石首市笔架山路206号)。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 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www.sssztb.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首市新厂镇财政所
联 系 人: 唐 杰
电 话:13397225826
招标代理机构:石首市鸿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成 娟
电 话:13886627088

  2012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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