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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市明清红木家具有限公司综合楼及厂房工程

2012-08-31 来源:浙江江山市招投标信息网

  8期32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山市明清红木家具有限公司综合楼及厂房工程已由江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以江经贸备2011-15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江山市明清红木家具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综合楼建筑面积1020�,框架结构,三层,无地下室;厂房建筑面积2600�,框架结构,三层,无地下室。总投资约330万元。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土建、水电安装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及招标文件)。

  2.3建设地点:江山市清湖镇46省道泉家垄路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质要求: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的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3.2外地施工企业必须取得《江山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进江备案登记证》。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8月31日至2012年9月4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最后一天截止到16:00,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如外地施工企业需同时提供《江山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进江备案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9月2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江山市县河东路9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确认

  你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即成为本项目预投标人,并签字确认。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山市明清红木家具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衢州市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毛永武 联系人:祝锦岚

  电 话:13326104588 电 话:0570-4017339

  201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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