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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岐华大厦项目

2012-08-14 来源:广东中山市建设信息网
中山市建设工程招标信息发布表
  [ 编号:2012401257]
工程名称 中山市岐华大厦项目 工程地址 中山市中山三路3号
建设单位 中山市公建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梁景强 联系电话 15800131796
建筑装修 建设规模 44131平方米 结构 上部 框架剪力墙
报建部分规模 422899.89平方米 基础 桩基础
层数 23(层) 幢数 1(栋)
投标内容   工期要求 730个日历天
工程项目总投资 23334.32(万元) 招标部分造价 15200(万元)
资金来源构成 政府投资0% 集体自筹100% 私人0% 外资0%
招标形式 公开招标 勘察单位 广东中山地质工程勘察院
报名起止日期 2012-8-14 至 2012-8-22 16:00 设计单位 广东中山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发标日期   监理单位 江西省建设监理总公司
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需同时具备①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含壹级)资质的企业;②建筑幕墙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含壹级)资质的企业或建筑幕墙施工和设计专业壹级及以上(含壹级)资质的企业;③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年审合格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④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⑤2011年12月31日前具备中山市企业管理IC卡,且幕墙专业承包资质或幕墙施工和设计专业资质要求在2011年12月31日前已审批申请资质范围内(不接受临时IC卡报名)。 2、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报名,但牵头单位必须是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含壹级)资质的企业,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双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双方不得再以各自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单位联合在本项目中投标,且要求双方均具备上述③、④、⑤条件要求,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投标活动、文件签署及用章均要求由牵头单位负责。 3、报名须由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已办理中山市建设行业企业管理IC卡的中山分公司负责人,并凭中山分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总公司授权授章委托书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参加报名(联合体的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 4、注册建造师:拟投入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必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联合体的由牵头单位提供)。 5、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为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联合体的由牵头单位提供)。 6、信誉要求:2011年8月1日至今无拖欠工人工资、投标弄虚作假、串通投标及发生一般或以上级别安全事故,不良记录以中山市或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记录为准,时间以发生时间为准,无行为发生时间的以通报时间为准,通报时间含公示期。 7、本项目不接受临时IC卡报名。 8、投标保函:要求提供中山市内各商业银行开具的投标保函金额,投标保函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投标保函有效期为保函开出当天截止至2012 年10月14日止,投标保函原件交至招标代理单位,有效期满投标人自行到招标代理单位领回保函原件,2012年09月03日下午17时前提交投标保函到招标代公司。未按时提交投标保函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以废标处理(招标代理:湖南智埔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地址:中山市中山五路57号汇智大厦四楼8-10卡。) 9、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单位全部入围。如报名单位不足5家或开标时投标单位不足3家时,报原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报名地点 中山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报名所需资料:
1、填写《承包单位投标报名申请表》。 2、中山市建筑行业企业管理IC卡。 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交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中山市建筑行业企业管理IC卡) 5、报名须由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法定授权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已办理中山市建设行业企业管理IC卡的中山分公司负责人,并凭中山分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总公司授权授章委托书原件。)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6、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证书(或建造师岗位人员IC卡)、原件及复印件。 7、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注: 1、以上资料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公章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2、投标人须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及资料,点击本页面的招标(预审)文件下载。 3、发标时间:2012年8月24日10时00分至11时00分,在中山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标室)。
招标(预审)文件 2012401257.doc
注:报名所需资料不齐,一律不予受理 中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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