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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建设工程

2012-08-09 来源:江西吉安招标投标网

  吉安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已经吉市发改招标核字[2012]154号文批准,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吉安县人民法院

  二、工程名称:吉安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建设工程

  三、工程地点:吉安县县城

  四、工程概况:建筑面积11863.77㎡,九层/框架,预计工程总造价约1200万元。

  五、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六、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基础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七、资金来源:国家财政拨款。

  八、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工程。

  九、对投标企业要求:

  1、投标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企业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拟派建造师资质要求:拟派建造师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

  3、拟派建造师必须在本企业从2008年1月1日以来,承建过类似工程(指框架/九层及以上且建筑面积≥11000平米的建筑业绩并获过省级以上优良工程)施工业绩。

  4、拟派项目部组成人员要求:本工程要求各投标企业组建项目部,项目部需配备“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造价师)各一人,“五大员”均应具有上岗证书。

  5、凡参加本工程投标的企业必须持有吉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诚信管理手册原件方可参加(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递交投标文件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获得招标文件方式和时间:本工程取消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可自行在吉安市人民政府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县人民政府网、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后直接投标。

  十二、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9月4日上午9:30

  2、开标时间:2012年9月4日上午9:30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三、本工程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凡参与本工程投标的各投标企业应根据吉安市规划建设局《关于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试行电子化招投标工作的通知》(吉市建招字[2010]9号)的要求进行投标(文件可通过吉安建设招标投标网自行下载)。南昌明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我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提供全面技术支持。各投标企业在进行电子化投标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可直接与该软件开发公司联系。

  软件开发公司:南昌明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91-6230805、6200274

  0796-8211290(吉安办事处)

  联 系 人:彭俊15279619204

  十四、各投标企业必须在开标前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在投标过程中,若发现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招标公告同时吉安市人民政府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县人民政府网、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招标单位:吉安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欧阳先生 联系电话0796-8442856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东昌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克良 联系电话:13607967830

  电子邮箱:zhaokeliang7830@163.com 传真电话:0796-8241518

  吉安县人民法院

  二0一二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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